2014年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
一、概述
2014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推进依法行政,不断规范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在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追究、监督评议、协调发布、公开澄清、网上巡查等制度,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各股室效能建设考核评估内容,督促各股室按照规定时限更新信息。明确局办公室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工作机构,各业务股室根据其职责和采编分工,负责本股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依法规范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加强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强化重大决策信息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分析研判重要工作部署、热点问题;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新闻网站、手机报等各类媒体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三)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2014年,我局加强组织开展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目前,行政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有关制度文件全部通过局门户网站上对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9条,比2013年多47条,增长12%。其中,概况类19条,占5%;计划总结类12条,占3%;法规公文类35条,占9%;工作动态类288条,占74%;人事类8条,占2%;财政类8条,占2%,其他类19条,占5%。
主动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主动公开了《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关于泸县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2014年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预算信息公开有助于人民对政府的监督,有利于推进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本局主动公开了《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胡小英等10位同志任职的通知》,保障群众知情权,干部任免接受群众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其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均在局门户网站、泸县公众信息网等媒体进行了公开。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市民可以通过县经信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目,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通过其它方式对外公开。市民可以通过泸县公众信息网、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四川新闻网、泸州新闻网等平台,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我局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项,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正常程序予以了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至2014年底,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 公开信息的标准把握不够一致。对部分信息能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统一。
2.人员力量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但因人员限制,工作开展存在兼职办理情况,不适应越来越高的工作要求。
(二)改进措施
1.完善信息收集、整理、公开流程管理,严审公开信息,统一信息公开标准和认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经办人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1月14日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
一、概述
2014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推进依法行政,不断规范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在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追究、监督评议、协调发布、公开澄清、网上巡查等制度,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各股室效能建设考核评估内容,督促各股室按照规定时限更新信息。明确局办公室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工作机构,各业务股室根据其职责和采编分工,负责本股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依法规范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加强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强化重大决策信息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分析研判重要工作部署、热点问题;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新闻网站、手机报等各类媒体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三)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2014年,我局加强组织开展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目前,行政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有关制度文件全部通过局门户网站上对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9条,比2013年多47条,增长12%。其中,概况类19条,占5%;计划总结类12条,占3%;法规公文类35条,占9%;工作动态类288条,占74%;人事类8条,占2%;财政类8条,占2%,其他类19条,占5%。
主动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主动公开了《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关于泸县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2014年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预算信息公开有助于人民对政府的监督,有利于推进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本局主动公开了《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胡小英等10位同志任职的通知》,保障群众知情权,干部任免接受群众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其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均在局门户网站、泸县公众信息网等媒体进行了公开。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市民可以通过县经信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目,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通过其它方式对外公开。市民可以通过泸县公众信息网、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四川新闻网、泸州新闻网等平台,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我局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项,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正常程序予以了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至2014年底,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 公开信息的标准把握不够一致。对部分信息能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统一。
2.人员力量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但因人员限制,工作开展存在兼职办理情况,不适应越来越高的工作要求。
(二)改进措施
1.完善信息收集、整理、公开流程管理,严审公开信息,统一信息公开标准和认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经办人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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