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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泸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09 00:00:00 【字体:
  泸县审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公众信息网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审计局联系(地址:泸县花园路122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8192124)。

  一、概述

  主要包括本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采取措施、取得成效。

  2016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其中,概况类3条,占6%;计划总结类5条,占11%;规范性公文类2条,占4%;工作动态类20条,占42%;财政类3条,占6%,行政执法类2条,占4%;其他类13条,占27%。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上级要求,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向社会主动公开了本单位的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2016年部门预算、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审计项目计划和工作动态等信息共计35条;通过向上级报送公开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计2条。

  (二)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泸县电视台等方式公告审计结果共计11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无收费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还不多,工作动态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等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积极主动地推进此项工作,确保公开数量和质量再上新台阶。

  七、其他事项

  (一)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局按照《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按时报送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进行了公告;公开了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全面完成了本单位涉及《要点》要求的工作。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或政协委员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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