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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泸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28 00:00:00 【字体:
  泸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 如有疑问请与泸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县玉蟾大道588号;邮编:646106;联系电话:0830-8192706)

  一、概述

  2016年,泸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及时对外发布警务活动、工作动态、便民服务等,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健全工作机构。 建立由副县长、公安局长宋军任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为副组长,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纪委督察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重点办等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县局政务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负责县局机关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完善工作流程。建立了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四位一体的工作流程,明确各板块责任上报人员,审核领导责任,建立人员明确、逐级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拓宽公开载体。开通公安微信、微博,积极协助配合信息公开办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中涉及公安业务板块的内容填充,及时对外公布一批警务活动、便民措施、证照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广泛收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1条,比2015年多44条,增长17%。其中,概况类3条,占0.9%;计划总结类1条,占0.3%;工作动态类262条,占87%;人事类4条,占1.3%;财政类3条,占0.9%;其他类27条,占8.9%。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梳理充实、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下阶段,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梳理信息公开项目,提高信息内容质量,努力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能公开的内容杜绝公开,对申请公开的依程序公开,为我局与公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便捷的平台和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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