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含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等四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供销社联系(地址:泸县玉蟾街道绿园路200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818431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7年,泸县供销社按照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和部署,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泸县供销社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指导、监督,专人落实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是强化信息把关,拓展公开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试行)、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泸州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试行)等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完善《泸县供销社信息公开目录》和《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公开信息把关,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执行吃透要求为基础,严格判断为过程,及时公开为结果的工作思路。
三是推进多途径信息公开。2017年,泸县供销社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单位网站等方式推进信息公开,主动适应政务信息公开新时期的新要求。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条,比2016年多1条,增长1%。其中,概况类2条,占1%;计划总结类3条,占2%;法规公文类8条,占4.5%;工作动态类145条,占82%;人事类5条,占3%;财政类4条,占2%,其他类10条,占5.5%。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指导监督,专人负责信息编辑、公开工作。
(2)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股室报送的信息先由股室负责人初审,再由分管领导审核,对于不能确定的向县委保密局、县政府信息公开办请示。更新和完善《泸县供销社信息公开目录》,为信息公开提供参考。
(3)做好网络维护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3.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4.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5.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泸县供销社努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微博、微信公开工作动态信息。
6.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泸县供销社还通过党务公示栏、政务公示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党务公示栏设置了党务公开、方案计划、党员风采和学习活动等栏目。政务公示栏设置了领导分工、机构设置、职工照片栏、重要信息公示等栏目,向办事群众公开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本单位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免费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本单位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不足:信息公开审查意识还不够强,对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理解还不够深入,处理多种情况的能力仍需增强。
结合具体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二是加强学习,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试行)、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泸州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学习工作。三是加强指导监督,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审计信息公开。根据要求,公开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对“三公”经费的预决算财政拨款总额和分项数额;对相关采购信息进行公开。二是围绕防范重大舆情及突发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推进公开。积极做好相关制度建设,2017年未涉及相关事件。三是进一步完善“五公开”工作机制。将“五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和会议办理程序,抓好公文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做好涉及政务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解读回应工作。五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巩固政府网站普查、整改成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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