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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泸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27 00:00:00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含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等四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教育局联系(地址:泸县花园路205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819289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府办公室和信息中心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认真贯彻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通知》(泸县府办发〔2017〕135号)文件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领域,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1条,比2016年多14条,增长6%。其中,计划总结类7条,占3%;法规公文类128条,占49%;工作动态类87条,占33%;人事类17条,占7%;财政类17条,占7%,其他类5条,占2%。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通过泸县公众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1条;通过党政内网公开信息34条。

  2.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没有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3.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没有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4.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没有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5.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没有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6.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泸县教育网站、编印教育简报等形式及时公开教育工作动态,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2017年1月至12月,我局在泸县教育网站上载信息2350条,编辑教育简报10期;通过省市新闻媒体公布教育信息600余条,出版《泸县教育》专刊三期。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共办理答复1件,占100%。已办理答复件中,同意公开1件,占100%。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收费信息为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效果不够明显,在政务公开技术层面还需要县政府信息办等部门的大力指导和帮助。二是时效性不够强,需要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造成信息公开时限的延误。

  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大力度、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按照规范的公开目录编制并建立特色栏目。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三是加大公开渠道,建设新媒体发布平台泸县教育微信公众号,让更多人关注泸县教育,了解教育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全年不涉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17年,我局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如学校招生、农民工子女读书、生源地贷款、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定、教师招聘等问题。在公开形式上,我们围绕方便群众知情、办事、监督这一核心,通过政务内网、泸县教育网站、内外公开栏及编印教育简报等形式实行政务公开。特别是在“阳光招生”这一工作中,教育局将《泸县2017年初中升学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泸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区及周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的通知》等文件通过政府网站、教育局网站、教育系统办公平台、QQ群、家长会、学生宣讲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阳光招生”工作落实。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县教育局共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33件(主办32件,协办1件),其中人大建议17件(主办17件,政协提案16件(主办15件,协办1件),办结率与满意度均为100%。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在重点项目建设信息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借用各种媒介,在电视台、网站、施工现场等进行公开,主要表现在:1.公开招投标信息: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的公布;2.公开征收土地信息: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的公布;3.公开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将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依法在网站上公布;4.公开施工有关信息: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等的公布。

  
  泸县教育局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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