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泸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泸县公安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含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等四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县玉蟾大道588号;邮编:646106;联系电话:0830-819270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1条,比2016年少40条,减少0.3%。其中,概况类5条,占1.9%;计划总结类1条,占0.4%;工作动态类243条,占93.1%;人事类2条,占0.8%;财政类4条,占1.5%,其他类6条,占2.3%。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1条。
2.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召开3次新闻通气会,通报“盗、抢、骗”和“三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3.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按县上安排,上线市上交由媒体组织的阳光政务热线1次,现场回答网民户政、交通、治安等问题。
4.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无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5.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平安泸县”微博主动公开原创信息264条,转发信息2355条;“平安泸县”微信主动公开信息395条次。
6.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县网络舆情中心网络通过网络问政函询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共办理答复1件,占100%。已办理答复件中,同意公开1件,占100%。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梳理充实、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下阶段,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梳理信息公开项目,提高信息内容质量,努力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能公开的内容杜绝公开,对申请公开的依程序公开,为我局与公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便捷的平台和渠道。
二、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构。 建立由副县长、公安局长宋军任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为副组长,指挥中心、办公室、政工室、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纪委督察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重点办等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县局政务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负责县局机关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完善工作流程。建立了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四位一体的工作流程,明确各板块责任上报人员,审核领导责任,建立人员明确、逐级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拓宽公开载体。开通公安微信、微博,积极协助配合信息公开办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中涉及公安业务板块的内容填充,及时对外公布一批警务活动、便民措施、证照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广泛收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无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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