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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泸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28 00:00:00 【字体:
  

 

泸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泸县西苑路96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182880)。

一、 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持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健全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报送等工作。

2.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工作实效。2019年,我局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根据自身部门特点,理清工作思路,交通运输局作为行政执法部门针对行政处罚类公示层层把关,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公开实效。一是组织政务公开人员对该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二是对公示原材料开展股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层层把关公示信息,确保公示信息的准确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政风。

3.对全县改道情况和路况信息及时公示。在交通运输局基础设施建设前,特别是针对原有道路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改造和破损公路及安防设施进行养护过程中,及时以绕道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公开,在保证群众在第一时间掌握路况信息,有效规划出行安排的同时,又能避免车辆行经该段公路时发生安全事故,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0条。比2018年多563条,增长了91.25%。其中,计划总结类1条,占0.08%;工作动态类206条,占17.45%;人事类2条,占0.16%;财政类6条,占0.48%;行政执法类906条,占76.78%;其他类59条,占5.05%。

主要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对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公开,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同步公开;充分应用“泸县交通”微博客户端、“龙城泸县交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进行工作动态公开;对于群众通过阳光政务热线、12328、泸州新闻网“有话请您说”等平台反映的问题或问政事项,我们组织了专人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并及时在平台进行公开;对于重点项目招投标等信息,及时通过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因而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1.完善保密制度,健全审查机制。制定了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凡需要提供或者发布信息的股室,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信息公开人员发布,并完善和落实信息登记、审批责任制。未经审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网站上发布信息。并对上网信息保密审查人员实现报备制度。

2.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安全。我局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领导小组积极履职尽责,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的检查,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22

6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1

-119

492

行政强制

256

-9

24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

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备注:1.第二十条第(一)项:县司法局提供全县行政法规、规章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公开数据;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提供本地区、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公开数据。2.第二十条第(五)项:县行政审批局提供县本级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相关数据,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提供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相关数据。3.第二十条第(六)项:县委编办提供县本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相关数据,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提供本地区、本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相关数据。4.第二十条第(八)项:县财政局提供县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数据,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提供本地区、本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数据)。5.第二十条第(九)项:县财政局提供县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数据,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提供本地区、本部门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数据。)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因而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部分政务公开信息存在不够及时的情况,单位分管领导组织局属各单位、机关股室负责人和经办人召开会议,提出要求、加强管理、做到及时公开。二是公开形式不够全面,特别是电视、报刊、网络等运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二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力争尽快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评价体系,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方向迈进。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交通运输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泸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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