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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泸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28 00:00:00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政务网站(http://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李端联系(地址:泸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邮编:646000;联系电话:1522846961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根据自身部门特点,理清工作思路,在原有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抓好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提升商务工作服务水平。 

局党组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冯秋兰任组长,纪检组长王洪权任副组长,王家富、李梅为成员。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各个股室的业务工作,根据规定需要公开的,由股室负责人提出,经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针对政务公开的不同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将对外和对内政务公开的内容作了严格的划分,力求突出重点和务求实效。对外,确定了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步公开、随时公开四种方式,即:商务政策法规、商务部门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收费依据标准、投诉咨询联系电话等长期公开;时间跨度长、涉及内容多的工作分阶段逐步公开;重大事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随时公开。对内,公开的范围从一般行政许可逐步扩大到了“权、钱、人”等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决策。 加强督察是完善政务公开、落实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监督领导机制,完善了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查内容主要包括政务公开项目内容是否齐全、公开形式是否有效、政务公开管理是否科学、相关资料是否完善等,有力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条。其中,概况类0条,占0%;计划总结类1条,占0.89%;法规公文类2条,占1.77%;工作动态类105,占92.92%;人事类2条,占1=88%;财政类0条,占0%,其他类4条,占3.54%。均是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自实施依申请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未接到有关部门、个人等的申请,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12019年我局加强门户网站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对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一起,整改一起,不留死角。及时对重大、典型泄密案件进行通报学习,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提升。

22019年我局政务微信和政务公众号继续保持良好运行态势,注重信息发布的时效性,重要信息做到及时准确上网发布。结合自身单位的特点,准确定位信息发布的大方向,定期发送专业对口的内容,充分展现本单位的专业性。全年政务微博推送信息50余条,政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0余条。

3全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传统媒体发布信息10余条,主要集中在工作动态、特色亮点信息方向。

4全年承办1场新闻发布会,即泸县九大碗标准新闻发布会。

5.在线访谈举办情况:无

6全年办理12345热线7,回复满意度100%

五)全年未收到1起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1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

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规范性仍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改进: 
   1 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并且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 
    2.进一步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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