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泸县国家税务总局泸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泸县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sichuan.chinatax.gov.cn/col/col11572/index.html)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泸县税务局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县花园路9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18059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拓展内容、丰富载体、创新形式、完善机制的基本思路,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办法,有效增强了税务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了监督面,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推进依法治税,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提供了有力保障。
以推行电子政务为重点,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建设的基础上,通过网络、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税务门户网站等宣传平台,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公开
严格审查,保证信息安全。按照“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和“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系统信息公开不重复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将涉及纳税人的泸县税务涉税事项对社会公开。本着“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信息公开工作原则,严格执行“谁公开、谁负责”的信息公开责任制,层层审核把关,对以下信息做到了不予公开: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信息;系统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内部文件;公开后可能影响税收调查、取证和检查等税收执法活动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加强对电子政务外网、党政网、互联网、行业网的安全管理,定时升级杀毒,做到单机运行、“四网”物理隔离。
突出重点,全面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把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向社会公开,尽可能方便纳税人和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监督权。
2019年,我局无门户网站。我局采用在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办税大厅张贴布告等方式发布信息近100条(其中,概况类1条,占1%,计划总结类1条,占1%;工作动态类32条,占32%;人事类2条,占2%;其他信息类64条,占64%),在各级新闻媒体上稿50余条,有效宣传了泸县税务工作,方便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了解税务工作和职能职责,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保证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1 | 1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13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0 | 12 |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52.10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公开的形式虽然多样,内容也比较全面,但离公众的要求显然还有一定距离,公开的便民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因工作任务重,操作不够熟练,网上填报的内容还不尽规范、及时;三是应由哪一级税务部门公开和重复公开的问题未能得到彻底解决。省、市局已在网络公开了(包括工作动态信息)的,作为基层税务机关的区(县)局是否还需要在网络公开,日常工作中,我们难以把握好尺度。
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依托省局新建设的新版县区局门户网站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使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增强打造阳光政府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进一步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三)进一步丰富内容。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规范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凡是需要群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纳入公开范围,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做到及时、全面地公布。
(四)进一步强化考核。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全面落实部门工作人员的公开责任制,加强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切实落实到位。
总之,在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过去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经验,选择合理、适用、有效的公开方式,探索建立全方位、多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努力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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