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泸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u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地址:泸县花园路205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8192894)。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府办公室和信息中心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认真贯彻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领域,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泸县教育和体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条,其中,概况类1条,文件类98条,工作动态类74条,财政类12条,其他类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在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及时更新公开情况方方面:2019年县教育体育局及时更新了职能分工信息1条。
2.在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即公共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方面:泸县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公开行政许可28件,信息1条。
3.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方面:预决算公开工作严格按要求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做到及时公开。决算公开公开信息1条。
4.在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公开情况方面:泸县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清单,在教育体育局网站和官微上公开宣传。建档立卡特别资助等项目,受助学生信息通过网站与镇、村同步公示公开。公开信息3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情况(县级有关部门提供本部门网页管理情况):泸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信息专人负责,定期上传有关信息。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条,其中,概况类1条,领导分工信息1条,文件类98条,工作动态类74条,财政类12条,其他类3条。
2.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情况(本部门微信建设管理情况,以上均含信息推送数量):2019年,泸县教育和体育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宜学泸县”及时更新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教育思想等信息83条。
3.传统公开载体建设管理情况(本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传统媒体发布信息情况):2019年县教育体育局通过《泸县教育》刊物发表教育管理、教育研究、教育案例、优秀教师个人事迹等120条。
4.12345政务热线运行情况:2019年县教育体育局共收到12345政务热线125条,办结公示125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通过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uxian.gov.cn)公示公开通报学校在教育管理中取得的成果类文件1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备注:1.第二十条第(一)项:县司法局提供全县行政法规、规章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公开数据;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提供本地区、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公开数据。2.第二十条第(五)项:县行政审批局提供县本级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相关数据,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提供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相关数据。3.第二十条第(六)项:县委编办提供县本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相关数据,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提供本地区、本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相关数据。4.第二十条第(八)项:县财政局提供县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数据,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提供本地区、本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数据)。5.第二十条第(九)项:县财政局提供县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数据,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提供本地区、本部门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数据。)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备注:1.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提供向县政府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及处理情况;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提供本地区、本部门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其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数据要分别列明向县政府和本部门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及处理情况。2.其他处理项目:新旧条例执行衔接过程中出现的及其他极少数特殊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备注:1.县司法局分别提供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的相关数据、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相关数据,以及本部门作为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的相关数据、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相关数据;县级有关部门提供本部门作为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的相关数据,以及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相关数据,其中,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请详细注明。2.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效果不够明显,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二是时效性不够强,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造成信息公开时限的延误。
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重点项目建设信息在电台、网站、施工现场等进行公开公示,具体内容:1.项目建设过程信息公开。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信息等的公布; 2.施工有关信息公开。施工现场公开公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等的公布。
信息公开选项:不予公开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府办公室和信息中心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认真贯彻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领域,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泸县教育和体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条,其中,概况类1条,文件类98条,工作动态类74条,财政类12条,其他类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在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及时更新公开情况方方面:2019年县教育体育局及时更新了职能分工信息1条。
2.在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即公共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方面:泸县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公开行政许可28件,信息1条。
3.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方面:预决算公开工作严格按要求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做到及时公开。决算公开公开信息1条。
4.在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公开情况方面:泸县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清单,在教育体育局网站和官微上公开宣传。建档立卡特别资助等项目,受助学生信息通过网站与镇、村同步公示公开。公开信息3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情况(县级有关部门提供本部门网页管理情况):泸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信息专人负责,定期上传有关信息。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条,其中,概况类1条,领导分工信息1条,文件类98条,工作动态类74条,财政类12条,其他类3条。
2.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情况(本部门微信建设管理情况,以上均含信息推送数量):2019年,泸县教育和体育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宜学泸县”及时更新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教育思想等信息83条。
3.传统公开载体建设管理情况(本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传统媒体发布信息情况):2019年县教育体育局通过《泸县教育》刊物发表教育管理、教育研究、教育案例、优秀教师个人事迹等120条。
4.12345政务热线运行情况:2019年县教育体育局共收到12345政务热线125条,办结公示125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通过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uxian.gov.cn)公示公开通报学校在教育管理中取得的成果类文件1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 | 20 | 2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 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备注:1.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提供向县政府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及处理情况;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提供本地区、本部门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其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数据要分别列明向县政府和本部门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及处理情况。2.其他处理项目:新旧条例执行衔接过程中出现的及其他极少数特殊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备注:1.县司法局分别提供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的相关数据、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相关数据,以及本部门作为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的相关数据、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相关数据;县级有关部门提供本部门作为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的相关数据,以及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相关数据,其中,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请详细注明。2.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效果不够明显,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二是时效性不够强,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造成信息公开时限的延误。
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重点项目建设信息在电台、网站、施工现场等进行公开公示,具体内容:1.项目建设过程信息公开。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信息等的公布; 2.施工有关信息公开。施工现场公开公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等的公布。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月15日
2020年1月1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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