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我中心组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周洪任组长,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处理。由纪检组长牵头建立健全了《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完整性,有效促进我中心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对网上信息发布严格实行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内容更加充实。严格按照《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范围和内容,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使群众及时了解中心机构设置和工作动态。
2.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党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3.审核更加严格。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都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予以发布,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4.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及时公开。
5.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6.2019年,中心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无更改。
7.2019年度无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8.2019年度未发生突发公共事件。
(三)2019年度中心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情况:2019年,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2条,比2018年多30条,增长8.5%。其中,工作动态类52条,占13.6%;财政类4条,占1%,其他类326条,占85.3%。
2.中心无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
3.传统公开载体建设管理情况 :中心办公楼公示栏2019年度公示信息25条,其中党务信息13条,加班公示12条。
4.2019年中心未举办新闻发布会。
5.12345政务热线运行情况:2019年中心未收到信访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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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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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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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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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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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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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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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 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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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第二十条第(一)项:县司法局提供全县行政法规、规章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公开数据;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提供本地区、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公开数据。2.第二十条第(五)项:县行政审批局提供县本级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相关数据,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提供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相关数据。3.第二十条第(六)项:县委编办提供县本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相关数据,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提供本地区、本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相关数据。4.第二十条第(八)项:县财政局提供县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数据,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提供本地区、本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数据)。5.第二十条第(九)项:县财政局提供县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数据,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提供本地区、本部门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数据。)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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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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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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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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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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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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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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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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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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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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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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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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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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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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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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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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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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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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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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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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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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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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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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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提供向县政府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及处理情况;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提供本地区、本部门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其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数据要分别列明向县政府和本部门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及处理情况。2.其他处理项目:新旧条例执行衔接过程中出现的及其他极少数特殊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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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县司法局分别提供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的相关数据、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相关数据,以及本部门作为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的相关数据、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相关数据;县级有关部门提供本部门作为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的相关数据,以及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相关数据,其中,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请详细注明。2.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1、 中心政务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全面。
2、 创新意识不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更新,定期维护,确保公开工作能健康有效运作,为群众获取政府信访工作信息服好务。
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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