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泸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政府网站(www. .luxian. 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泸县玉蟾大道444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8182708)。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19年,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政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农林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健全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安排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协调工作;二是建立规章制度。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根据《条例》及公开工作的要求,完善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并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学习和强调;三是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LED屏及时公告一些信息;为公开工作专门配置有电脑、打印机和优盘,为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奠定了硬件基础;安排一名人员主要负责政府信息的上网发布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2019年,我局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及时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计2个。
2.根据机构改革后相关机构变化和职能变化,我局在2019年及时更新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方便群众咨询互动。
3.2019年,我局公开农业农村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类信息8条。
4.公开本部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3条。
5.2019年,我局通过省一体化平台和本部门网站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的依据、条件、程序等共325项,公开办件125件,做到公正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6.通过省一体化平台和本部门网站及时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78项,公开本部门行政处罚办件共58件。
7.公开本部门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共2条。
8.公开本部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等3条。
9.公开本部门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信息30条。
10.公开本部门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方面的政策、措施等情况10条。
11.公开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1条。
12.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公开信息。
(1)公开本部门重大决策情况共8项;
(2)公开本部门政策解读情况1项;
(3)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1条;
(4)公开本部门行政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零证明事项清单、负面清单等共38项;
(5)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0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平台建设情况。
1.2019年,我局加强网页监管和维护,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共开展网络安全检查5次,并及时处理本部门网络舆情10件,确保网络安全有序运行。
2.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情况。2019年,我局按照县上要求,及时注销了“泸县农林”新浪微博,“泸县农林”微信公众号正在注销中。
3.传统公开载体建设管理情况。2019年,我局充分利用LED、广播电视、报刊等载体,公开农业农村重点项目、脱贫攻坚、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城市、各类宣传知识等100余项,积极宣传我县农业农村事业发展情况,依法公开农业农村信息,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
4.2019年,我局办理12345政务热线78件,办理结果公开、公正、透明,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普遍比较满意。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强化日常监管督促,严格实行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对出现重大问题的股室或个人给予严厉处置。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整体情况良好,未发生信息公开重大隐患事故、泄密事件和网络安全事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1.部分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目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改进措施:
1.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功能,结合农林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强化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功能。
2.进一步办好农业农村局网站,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及时、准确公布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农林局各项工作动态,为农林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泸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30日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19年,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政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农林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健全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安排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协调工作;二是建立规章制度。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根据《条例》及公开工作的要求,完善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并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学习和强调;三是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LED屏及时公告一些信息;为公开工作专门配置有电脑、打印机和优盘,为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奠定了硬件基础;安排一名人员主要负责政府信息的上网发布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2019年,我局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及时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计2个。
2.根据机构改革后相关机构变化和职能变化,我局在2019年及时更新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方便群众咨询互动。
3.2019年,我局公开农业农村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类信息8条。
4.公开本部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3条。
5.2019年,我局通过省一体化平台和本部门网站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的依据、条件、程序等共325项,公开办件125件,做到公正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6.通过省一体化平台和本部门网站及时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78项,公开本部门行政处罚办件共58件。
7.公开本部门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共2条。
8.公开本部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等3条。
9.公开本部门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信息30条。
10.公开本部门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方面的政策、措施等情况10条。
11.公开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1条。
12.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公开信息。
(1)公开本部门重大决策情况共8项;
(2)公开本部门政策解读情况1项;
(3)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1条;
(4)公开本部门行政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零证明事项清单、负面清单等共38项;
(5)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0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平台建设情况。
1.2019年,我局加强网页监管和维护,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共开展网络安全检查5次,并及时处理本部门网络舆情10件,确保网络安全有序运行。
2.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情况。2019年,我局按照县上要求,及时注销了“泸县农林”新浪微博,“泸县农林”微信公众号正在注销中。
3.传统公开载体建设管理情况。2019年,我局充分利用LED、广播电视、报刊等载体,公开农业农村重点项目、脱贫攻坚、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城市、各类宣传知识等100余项,积极宣传我县农业农村事业发展情况,依法公开农业农村信息,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
4.2019年,我局办理12345政务热线78件,办理结果公开、公正、透明,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普遍比较满意。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强化日常监管督促,严格实行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对出现重大问题的股室或个人给予严厉处置。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整体情况良好,未发生信息公开重大隐患事故、泄密事件和网络安全事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2 | 2 | 2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8 | 增27 | 12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2 | 增6 | 58 | |
行政强制 | 8 | 增6 | 1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 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 | 6157412.13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1.部分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目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改进措施:
1.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功能,结合农林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强化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功能。
2.进一步办好农业农村局网站,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及时、准确公布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农林局各项工作动态,为农林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泸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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