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8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年度报告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文件要求,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清单,我局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查漏补缺,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
坚持把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组会、办公会议事日程,每年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安排部署。把《纲要》纳入依法治县教育学习计划,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局领导任副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泸县发展和改革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泸县发展和改革局法治建设工作安排》,明确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以及工作完成时限。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落实依法治理,推进简政放权
(一)行政审批方面
1.大力精简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对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作为项目审批前置条件的审批手续,不作为前置性审批条件。目前普通建设项目保留的有用地预审意见、规划选址意见资金等前置审批要件。对时间紧、任务急的项目建设审批,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灵活处理、承诺式办理,缩短办理时限,让项目能够顺利开工建设。对企业投资项目,除按2017年项目核准目录外的项目,不人为设置前置条件,一律实行备案制,减少了前置条件,缩短了审批时限。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完成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并进行公布。切实提高群众对中介服务事项认识,高质高效促进项目审批。
2.优化审批手续、流程,环节精简,服务提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针对全县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库建设,我局严格按照县级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目前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2.0版本已投入使用。“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工作正按照要求,稳步进行。泸县行政审批“一件事”工作稳步推进。设立投资项目综合窗口,实现一窗接件,后台办理。改进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实现有效的服务。
3.完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并联审批。做到坚持项目录入平台,推进项目编码化,企业投资备案无纸化。简化审批手续,照“一家受理、联合审查、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进行了并联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督,贯彻落实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办法,所有项目的审批已全部录入平台,实行了网上申报审批,接受上级部门的直接监督管理,备案项目实现无纸化审批。对所有办理事项进行记录,并定期做好回访工作,保证审批事项高质高效落实。
4.全面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7年本)》,落实项目审批工作。
(二)招投标管理方面
1.规范招投标项目管理。我局代县政府牵头起草了《关于转发〈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泸县府办发〔2018〕102号),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切实有效解决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县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提供了有效保障。
2.及时调查处理招投标投诉的问题、信访和问题线索。对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问题,做到主动发现、主动出击、认真调查、及时答复,决不拖延推诿,切实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切实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合法化、公开化、公平化。
3.有力推进基层治理工作。作为经济和安全领域秩序治理推进组牵头单位,积极开展基层治理工作,落实人员和制度保障,明确治理责任,带动本组责任单位积极开展走访摸排、安全检查、专项整治等行动,认真梳理排查问题,积极出台措施、建立机制化解治理和管控问题。目前已完成市、县基层治理目标任务,管控率达100%,基层治理工作已初见成效,推动形成了泸县的事在泸县办、泸县的问题在泸县解决的良好秩序。
(三)收费管理方面
1.联合县财政局清理规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泸县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清单公示。
2.配合县卫计局督促上报我县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前期测算工作。
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政策,严格规范收费行为。
(四)价格监督检查方面
1.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制定了《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坚持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强煤炭、化肥、建材价格和自来水、天然气、电信、殡葬服务等民生领域价格监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保护消费者权益。
2.完善价格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鼓励消费者和经营者共同参与价格监督,建立健全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化价格监管体系。积极推动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了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在本部门网站和“信用泸州”进行公示,对构成价格违法的失信行为予以联合惩戒。
(五)信用体系建设方面
1.推进制度建设。在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来,先后出台《关于成立泸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泸县2017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意见》《关于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分工的通知》《关于印发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定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落实责任,明确任务。
2.双公示工作有序推进。2017年,通过清理、返回核对、修改、再次核对等流程最终形成《泸县行政权力清单目录(2017年版)》,明确县级保留行政权力事项。
3.建立和完成信用承诺制度。广泛在各行业开展信用承诺建设:在公检法系统,倡导诚信诉讼,严把立案关,建立立案诚信告知制度,强化诉讼风险告知,在立案阶段向当事人和相关诉讼发放立案诚信提示和《诚信诉讼承诺书》;在教育领域,落实《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4.落实“红黑名单”制度。实行企业“红名单”与“黑名单”管理制度,构建企业信用监管体系。
三、强化学习宣传,提高法治意识
1.加强学习,学法致用。按照每年学法计划安排,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集中学、股室学、支部学、自学等形式,在全局开展学法致用学习热潮。购买法律知识书籍,供干部职工参考、学习;制作普法宣传展板、资料等,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狠抓学法落实到位。
2.抓好关键,增强意识。突出抓好领导干部重点普法对象普法教育,落实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制度,做好会前学法、中心组学法工作,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3.扩大范围,加强宣传。一是实时开展法治宣传。在法治宣传月开展集中普法活动,结合“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等节日开展不定期宣传。二是通过搭设宣传台、LED显示屏、发宣传资料、制作展板、编印普法读物等传统方式和利用网站等新媒体的方式,宣传宪法、法律以及发改各项法规、政策。三是坚持面向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根据招投标法、成本监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相关股室联合调研督导、落实管理。
四、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工作机构不健全,缺乏法治工作专职工作人员,法治工作质量有待高;二是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三是干部职工需更进一步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加强机关政府法治宣传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局将以《纲要》《实施方案》为统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发掘问题和不足,学习先进,取长补短。适当增加法治工作人员数量,保证法治工作的有序开展,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年度学习和考核,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
坚持把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组会、办公会议事日程,每年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安排部署。把《纲要》纳入依法治县教育学习计划,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局领导任副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泸县发展和改革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泸县发展和改革局法治建设工作安排》,明确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以及工作完成时限。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落实依法治理,推进简政放权
(一)行政审批方面
1.大力精简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对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作为项目审批前置条件的审批手续,不作为前置性审批条件。目前普通建设项目保留的有用地预审意见、规划选址意见资金等前置审批要件。对时间紧、任务急的项目建设审批,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灵活处理、承诺式办理,缩短办理时限,让项目能够顺利开工建设。对企业投资项目,除按2017年项目核准目录外的项目,不人为设置前置条件,一律实行备案制,减少了前置条件,缩短了审批时限。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完成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并进行公布。切实提高群众对中介服务事项认识,高质高效促进项目审批。
2.优化审批手续、流程,环节精简,服务提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针对全县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库建设,我局严格按照县级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目前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2.0版本已投入使用。“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工作正按照要求,稳步进行。泸县行政审批“一件事”工作稳步推进。设立投资项目综合窗口,实现一窗接件,后台办理。改进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实现有效的服务。
3.完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并联审批。做到坚持项目录入平台,推进项目编码化,企业投资备案无纸化。简化审批手续,照“一家受理、联合审查、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进行了并联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督,贯彻落实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办法,所有项目的审批已全部录入平台,实行了网上申报审批,接受上级部门的直接监督管理,备案项目实现无纸化审批。对所有办理事项进行记录,并定期做好回访工作,保证审批事项高质高效落实。
4.全面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7年本)》,落实项目审批工作。
(二)招投标管理方面
1.规范招投标项目管理。我局代县政府牵头起草了《关于转发〈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泸县府办发〔2018〕102号),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切实有效解决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县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提供了有效保障。
2.及时调查处理招投标投诉的问题、信访和问题线索。对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问题,做到主动发现、主动出击、认真调查、及时答复,决不拖延推诿,切实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切实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合法化、公开化、公平化。
3.有力推进基层治理工作。作为经济和安全领域秩序治理推进组牵头单位,积极开展基层治理工作,落实人员和制度保障,明确治理责任,带动本组责任单位积极开展走访摸排、安全检查、专项整治等行动,认真梳理排查问题,积极出台措施、建立机制化解治理和管控问题。目前已完成市、县基层治理目标任务,管控率达100%,基层治理工作已初见成效,推动形成了泸县的事在泸县办、泸县的问题在泸县解决的良好秩序。
(三)收费管理方面
1.联合县财政局清理规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泸县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清单公示。
2.配合县卫计局督促上报我县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前期测算工作。
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政策,严格规范收费行为。
(四)价格监督检查方面
1.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制定了《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坚持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强煤炭、化肥、建材价格和自来水、天然气、电信、殡葬服务等民生领域价格监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保护消费者权益。
2.完善价格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鼓励消费者和经营者共同参与价格监督,建立健全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化价格监管体系。积极推动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了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在本部门网站和“信用泸州”进行公示,对构成价格违法的失信行为予以联合惩戒。
(五)信用体系建设方面
1.推进制度建设。在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来,先后出台《关于成立泸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泸县2017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意见》《关于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分工的通知》《关于印发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定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落实责任,明确任务。
2.双公示工作有序推进。2017年,通过清理、返回核对、修改、再次核对等流程最终形成《泸县行政权力清单目录(2017年版)》,明确县级保留行政权力事项。
3.建立和完成信用承诺制度。广泛在各行业开展信用承诺建设:在公检法系统,倡导诚信诉讼,严把立案关,建立立案诚信告知制度,强化诉讼风险告知,在立案阶段向当事人和相关诉讼发放立案诚信提示和《诚信诉讼承诺书》;在教育领域,落实《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4.落实“红黑名单”制度。实行企业“红名单”与“黑名单”管理制度,构建企业信用监管体系。
三、强化学习宣传,提高法治意识
1.加强学习,学法致用。按照每年学法计划安排,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集中学、股室学、支部学、自学等形式,在全局开展学法致用学习热潮。购买法律知识书籍,供干部职工参考、学习;制作普法宣传展板、资料等,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狠抓学法落实到位。
2.抓好关键,增强意识。突出抓好领导干部重点普法对象普法教育,落实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制度,做好会前学法、中心组学法工作,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3.扩大范围,加强宣传。一是实时开展法治宣传。在法治宣传月开展集中普法活动,结合“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等节日开展不定期宣传。二是通过搭设宣传台、LED显示屏、发宣传资料、制作展板、编印普法读物等传统方式和利用网站等新媒体的方式,宣传宪法、法律以及发改各项法规、政策。三是坚持面向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根据招投标法、成本监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相关股室联合调研督导、落实管理。
四、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工作机构不健全,缺乏法治工作专职工作人员,法治工作质量有待高;二是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三是干部职工需更进一步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加强机关政府法治宣传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局将以《纲要》《实施方案》为统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发掘问题和不足,学习先进,取长补短。适当增加法治工作人员数量,保证法治工作的有序开展,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年度学习和考核,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28日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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