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泸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条。其中,概况类1条,占0.5%;政策文件类1条,占0.5%;计划总结类1条,占0.5%;行政执法及法规类5条,占2.8%;工作动态类62条,占34.8%;人事类0条,占0%;财政类1条,占0.5%;其他类108条,占60.7%,其中重要会议11条、公示公告2条、统计数据95条。均是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实施依申请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未接到有关部门、个人等的申请,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均未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均为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明显减少,公开形式单 一,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规范性仍待增强。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改进:
1.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充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2.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并且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
3.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与县融媒体中心的沟通联系,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调整充实了统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及时梳理信息,丰富公开内容。
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对2018年本单位信息进行梳理,经审核把关上网公开,极大地丰富了公开内容。同时,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以及“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准确区分信息的公开属性,科学界定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加强统计数据公开,发挥平台作用。
加强统计数据的公开,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将统计公报、普查公报等内容通过平台告知公众。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无。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无。
泸县统计局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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