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农林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含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等四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县电子政务网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县农林局联系(地址:泸县玉蝉大道444号;邮编:646100;联系电话:0830---819155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7年,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政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农林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健全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安排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协调工作;二是建立规章制度。在泸县农林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根据《条例》及公开工作的要求,完善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并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学习和强调;三是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一是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LED屏及时公告一些信息;二是为公开工作专门配置有电脑、打印机和优盘,为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奠定了硬件基础;三是安排一名人员主要负责政府信息的上网发布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0条,比2016年多20条,增长5.4%。其中,概况类3条,占0.3%;计划总结类2条,占0.2%;法规公文类38条,占4。2%;工作动态类700条,占78%;人事类3条,占0.3%;财政类15条,1.6%,其他类1条,占0.1%。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信息公开大部分是经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严格实行先审后发制度,公开前均经过领导审核。
2.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
3.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
4.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
5.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260余条,关注人数不断增多。
6.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无。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收费项目有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费、渔业管理收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其余的属于”取消、暂停、免收、费率为零“的收费项目。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1)部分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目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2、改进措施
(1)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功能,结合农林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强化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功能。
(2)进一步办好农林局网站,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及时、准确公布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农林局各项工作动态,为农林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二、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并下发规范性文件,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务公开,提升水务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完成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6件,协办件4件,办结率100%,满意度100%。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农林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重要领域,长期到现场进行宣传报道。对本局承办的四川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创建示范县等大型事件及时进行了宣传报道,确保实效性和真实性。通过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助推农林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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