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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泸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30 11:29:00 【字体:

201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务公开机制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刘榜明任组长,冯瑞清、徐照鑫、周勇、李绍基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信息中心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完善。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泸县公众信息网站和我局官方网站进行电子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税收动态、涉税公告、便民服务、办税指南等专栏,将相关信息上网发布。网上公开投诉热线,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二是充分利用办税大厅等场所,通过印发办事手册和一次性告知单,以及电子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工作职责和办税服务承诺,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三是结合税法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税法进校园”等活动,送税法宣传进学校、进乡镇、进企业、进社区,让群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主动接受监督。四是进一步发挥税企QQ群的服务功能,通过纳税提醒、催报催缴、政策速递等功能,加快税收信息在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快速传递。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实现“贴近式”服务功能,满足纳税人个性化服务需求。五是依托114信息服务平台,开通转接服务,进行办事咨询,及时回复纳税人疑问。
  四、严格审批,确保政务公开安全规范。
  在进行信息对外公开的同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所有对外信息由拟稿人完成后呈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办公室再次复核后呈领导审批,必须经由分管领导签发后再上载公开。通过层层把关确保信息质量和安全,避免发生各类涉密事件。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进一步梳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修改完善《泸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泸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泸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泸县地税局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从办事者的角度出发,将整个办事流程详细告知群众,对每个环节的疑难作出说明解释。借助计算机网络手段,设置完整直观的政务办理服务指南,让群众一目了然,方便办事。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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