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泸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片区中队的通知

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2-26 11:04:01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泸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片区中队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14〕4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增强玄滩片区、云锦片区、潮河片区的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应急救援时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政府《关于加强应急队伍体系建设的通知》(泸县府发〔2011〕68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依托玄滩、云锦、潮河三个消防中队,分别成立泸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玄滩中队、云锦中队和潮河中队。

一、队伍管理

三个中队均直属县政府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管理和指挥,队伍分别由现有的专职消防队员组成,不再新增人员,经费按现有渠道解决,逐步纳入政法保障机制。中队长由县政府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指派,玄滩中队指导员由玄滩镇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兼任,云锦中队指导员由云锦镇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兼任,潮河中队指导员由潮河镇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兼任,其余人员由县政府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根据实际需要调配。

二、片区分工

玄滩中队主要服务玄滩、石桥、毗卢和奇峰等四个镇;云锦中队主要服务云锦、立石、百和、兆雅和太伏五个镇;潮河中队主要服务海潮、潮河、天兴和牛滩四个镇。

三、工作职责

片区应急救援中队是全县应急救援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三片区的公安干警组成抢险救援应急先锋和骨干力量;中队除承担服务片区的消防工作以外,同时还负责:

(一)服务片区的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露、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二)完成服务片区镇政府安排的维稳处突任务;

(三)协助服务片区的镇政府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并协助做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

(四)协助服务片区的镇政府指导培训镇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并积极参与和指导各镇的应急演练;

(五)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装备配置

应急抢险救援装备按照公安部制定的《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公消〔2010〕160号),由县政府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统筹规划,报县政府批准进行购置(更新)。其中常规装备由所服务片区各镇政府共同解决,大型抢险救援设备(如消防车、运兵车、冲锋舟等)由县政府及所服务片区的镇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共同解决。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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