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行政职权目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2-25 09:39:08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和使用

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行政职权目录动态调整管理

办法(试行)》、《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电子监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14〕3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的建设和使用管理,保证行政权力事项合法有效、及时公布和公开运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进一步推进全市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行政职权目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办发[2014]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