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泸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泸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
通 知
泸县府办函〔2016〕72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6〕5号)精神,为加强对我县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文明,县政府决定成立泸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张文杰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主任:余 萍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晓玲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刘锡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何彩萍 县总工会副主席
巫进恒 县企业家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邱 彬 县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二、工作机构
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刘锡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全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二)加强劳动关系工作建设,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增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力量,提升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水平。
(三)加强劳动合同、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职工民主管理、劳动争议调处等制度的落实。
(四)分析研判全县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发展趋势,完善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处置机制。
(五)加强与市协调劳动关系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三方机制在全社会的作用和影响。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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