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16〕147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泸县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
泸县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6〕78号)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6〕124号)精神,以落实企业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以推进信息化追溯为方向,创新推进模式,强化互通共享,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加快推动我县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初步建成覆盖全县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显著增强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等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追溯意识,大幅提高企业运用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的比例,逐步提升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认知度和接受度,产品质量安全与公共安全水平明显提升,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明显改善,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主要任务
围绕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产品,将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等六大类产品作为推进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
(一)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将区域内县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主体和“三品一标”生产基地纳入泸县农产品生产主体信息库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二维码追溯建设。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巡查、诚信工程、红黑榜等信息纳入信息化管理,确保省、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信息对接。(责任单位:县农林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质监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下同)
(二)食品追溯体系建设。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特别是对保健品、进口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等重点产品,要实行严格管控,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跟”。(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促进白酒生产标准化,保证酒类产品质量安全过程可追溯,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固态白酒酿造溯源试点,严格酒类生产流通监管,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药品追溯体系建设。
坚持以落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以推进信息化追溯为方向,实现药品全品种质量安全过程追溯体系。完善药品追溯体系标准规范和数据共享机制,推进统一查询。(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公安局)
将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纳入药品追溯体系,实现我县药品追溯监管全品种、全过程覆盖。重点加强特殊药品全过程追溯管理。(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
(四)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
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农业投入品备案与实名登记销售示范店创建,对生产、销售的农业投入品进行购销台帐、商品库存和财务软件管理,实现农业投入品备案、实名登记购买的网络化管理。(责任单位:县农林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供销社)
(五)特种设备追溯体系建设。
以电梯、气瓶等产品为重点,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对电梯产品的制造、安装、维护保养、检验及气瓶产品的制造、安装、检验等过程信息进行记录,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建立电梯、气瓶等重要产品生产、安装、使用、检验全过程追溯信息规范。(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六)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
实现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全过程可追溯。协助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制定追溯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确保追溯物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全过程可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各环节可追溯。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改善硬件设施,完善软件资料,确保危险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大力宣传建立危险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必要性,进一步提高企业人员安全意识,让企业积极主动开展危险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实现危险品安全可追溯。(责任单位:县安全监管局、县公安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
强化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实行烟花爆竹产品全过程可追溯体系建设。应用全国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信息系统,追溯烟花爆竹产品流向信息。(责任单位:县安全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商局)
依托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清退等环节信息化全监控,准确掌握民用爆炸物品流向。(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分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开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和推进措施,分类指导、分步推进。注重追溯建设成果应用,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加强质量安全综合治理,严防重要产品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
(二)加强督促引导。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和体系。鼓励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采集、留存信息,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引导发展追溯服务产业,支持社会力量和资本投入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有条件的行业协会为会员企业建设追溯体系提供专业化服务。
(三)完善制度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追溯管理制度,科学建立健全六大类重要产品追溯标准。针对不同产品生产、存储、运输、流通、使用特性,采用简便适用的追溯方式,制订相应建设规范。加强对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交换、利用、开放的制度规范和管理。
(四)推进互联互通。建立完善政府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推进各类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充分利用我县现有重要产品追溯平台,建立全县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动“互联网+”管理创新模式,实现上下游信息互联互通,开通统一公共服务窗口,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
(五)加强政策引导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为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产品责任保险。搭建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差异化、精细化融资对接协调机制,为追溯体系建设企业提供更好资金支持。鼓励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与保险公司对接与合作,积极开展产品责任保险推动工作。
(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宣传,传播追溯理念,推动形成关心追溯、支持追溯的市场环境。加大建设成果宣传,提高追溯产品知名度,鼓励消费者采购可追溯产品,主动索证索票,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