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庞稚淋等8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公民进行奖励的决定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庞稚淋等8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公民进行奖励的决定
泸县府发〔2025〕1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2024年来,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加快推进法治泸县、平安泸县建设进程中,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遭受侵害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积极参与全县见义勇为事业,用自身实际行动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为弘扬正气、激励先进、树立榜样,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和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对庞稚淋等8名见义勇为公民给予奖励。希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匡扶正义的精神,大力弘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用身边的善行义举教育人、感染人、鼓舞人,积极营造见义勇为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为平安泸县、法治泸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泸县2024年度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公民名单
泸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5日
附件
泸县2024年度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公民名单
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2人)
庞稚淋,男,38岁,汉族,泸县天兴镇垣山村人,勇救落水妇女,奖励5000元。
游世权,男,52岁,汉族,泸县福集镇万宝村人,勇扑烈火,奖励5000元。
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群体(3个,共6人)
万贤虎,男,53岁,汉族,泸县嘉明镇团山堡村人;
谢照忠,男,60岁,汉族,隆昌市石燕桥镇大竹村人;
合力勇救落水女孩,共奖励10000元。
周云,男,54岁,汉族,泸县玉蟾街道怡园社区人,泸县二中实验学校职工;
卢全银,男,58岁,汉族,泸县得胜镇接官坝村人,泸县二中附属幼儿园职工;
合力勇救落水女青年,共奖励10000元。
康兰木,女,15岁,汉族,泸县玄滩镇东街社区人;
李真玉,男,22岁,汉族,泸县石桥镇永定村人;
合力勇救落水老人,共奖励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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