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鸣放防空警报的通告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鸣放防空警报的通告
泸县府布〔2024〕1号
为加强经常性的战备工作,居安思危,增强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及《泸州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组织全市“9·18”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暨演练的通知》(泸国动办〔2024〕37 号)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鸣放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
2024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二、鸣放范围
泸县城区和嘉明镇场镇。
三、鸣放信号
(一)预先警报:警报鸣放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警报鸣放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四、注意事项
本次鸣放防空警报是我县组织的日常战备活动,目的是希望广大群众注意识别,熟悉警报信号。警报鸣响时,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泸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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