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24〕12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
《泸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
泸县人民政府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聚焦《泸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重点任务,着力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提升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
(一)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等学法要求,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不少于24件次,各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政府组成部门全年学法不少于12件次。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在四川省线上平台学法考法,强化学以致用,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健全述法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述法制度,开展现场述法评议。〔县级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体系,规范完成年度报告工作。扎实做好市、县法治建设实地督查问题整改,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审议意见,确保相关问题逐项整改到位。全面准备好迎接中央、省、市实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法治领域改革规划重点任务落实等精准法治督察。〔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法治示范建设。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100项示范指标,积极配合市、县牵头单位做好自查总结、材料收集、案卷评查、窗口规范、网络检索等准备工作,全面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回访抽查”准备工作。积极参加市级法治政府建设典型案例评选,持续推广“1+8”示范试点成果,全面推广法治标杆镇建设经验,巩固拓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建立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不定期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推动公平竞争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强化监管执法,加强不正当竞争投诉处理。建立涉企执法监督联络点。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县发展改革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依法监管能力。严格落实泸州市规范行政机关涉企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规范行政检查权,全面落实行政处罚法轻微不罚、首违免罚制度。持续优化线上线下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实行监管事项清单化管理,重点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危险化学品、燃气、煤矿等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新兴领域监管,深入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以风险分类为依据,实施差异化监管,结合投诉举报热点、营商环境痛点和监督检查发现难点,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抽查范围,执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推进联合执法检查,建立“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制度,推广行政执法领域“三书同达”制度。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拓展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应用领域,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开展拖欠企业账款、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加大清欠支付力度,落实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合力攻坚“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实现企业和群众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高效办理。开展惠企政策“直达快享”专项行动,加强惠企政策梳理解读,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设置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推动惠企政策高效兑现、应享尽享。深化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管理,探索“告知承诺+容缺办理”等模式,提升行政审批效率。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多端协同服务能力,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提升“川渝通办”等跨域通办服务质效。依托新政务大厅打造企业服务专区、园区政务服务中心、重大项目专区,实行“三区合一”,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七)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效。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衔接沟通,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识别、报备、审查、处理协同机制。更新法律顾问团,健全专家协审机制,规范合法性审查文书和备案审查意见建议书撰写,增强释法说理,提升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质量。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落实动态清理工作要求。〔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印发《泸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4年度)》,推动按时完成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推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标准化建设,提升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水平。〔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统筹协调、规范指导和监督,配合上级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的指导和监督,玉蟾街道、云龙镇试点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生态环境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玉蟾街道、云龙镇等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推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年度工作任务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四川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快“五清单”制定,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一目录五清单”。全面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地方标准,提高执法工作效能。大力提升执法业务能力,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深入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线上线下分类开展学习培训,每人培训不低于60学时。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运用水平,加强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应用维护管理。〔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梳理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区域法治协作,与重庆市永川区、荣昌区等毗邻地区联合开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道路交通等领域行政执法。〔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行政权力监督
(十二)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年底前基本建成县镇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组织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检查和年度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常态化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积极推进“五方联动”机制运行。加强对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政违法行为和司法裁判案件监督,切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刑行反向衔接平台建设。建立“府检联动”基地,搭建数据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平台。〔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效。持续抓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宣传贯彻,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办案场地建设,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落实行政复议工作情况通报、风险提示和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法线索机制,依法纠正拒绝履行、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等行为,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100%。推进园区行政复议服务点建设,建立涉市场主体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坚持能动复议、复议为民,助力民营经济发展。深化“府院”“府检”联动,规范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衔接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规定。“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复议意见书”按期办复率达100%。至少组织开展1次县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法院庭审活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优化主动公开机制,编制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照标准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制定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公开制度,着力宣传解读政务服务高频事项,精准高效传递惠民惠企政策信息。规范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管理,对需社会广泛知晓的依申请公开及时转为主动公开,最大限度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有效降低行政争议发生率和复议应诉纠错率。试点标准化建设县、镇、村三级基层政务公开专区,提升企业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体验感和获得感。〔县政府办公室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五)增强突发事件依法应对能力。健全突发灾害事故应急指挥运行机制,建立扁平化指挥体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多部门同步反应能力、全行业高效处置能力,推进镇(街道)应急指挥平台一体化建设,提升应急事件前端处置和实时视频指挥调度功能,制定《泸县应急救援半专业队伍规范化管理办法》,加强应急响应常备预置力量。广泛开展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宣传,浓厚全民学习应急处置知识的氛围,提高全民应急处置能力和全社会抵御灾害能力。依法公开突发事件信息,加强舆情分析,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县应急管理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多元化解行政争议。稳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强化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行业部门行政调解委员会职能作用发挥,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完善行政复议调解机制,探索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积极推进复调对接、复诉共调、复检联调,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导引图”,全面提升信访法治化工作水平;持续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严格落实“诉访”分离,调解和解优先、访调无缝衔接,精准转办交办,开展案件评查、督查督办等,进一步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完善违法信访典型案例资料,以案释法,引导群众依法、文明、有序走访,切实维护信访秩序。〔县司法局、县信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普法措施和普法标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进行释法说理,采取以案释法等方式,重点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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