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24〕4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泸县文物工作,提升泸县文物保护利用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43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9〕27号)、《四川省文物局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文物发〔202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将文物工作摆在全县工作重要位置,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一体发展、文物安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始终筑牢文物安全底线,用好用活泸县文物资源,不断增强泸县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文物保护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完成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省级以上文保单位“三防”建设,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实现保护标志明显、管理人员齐备,完成第四次文物普查,建立健全文物安全管理体系,文物日常保护、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文物品牌建设不断推进,文物活化利用有效创新,争创省级历史文化遗产综合保护利用县域试点和省级文物大县,完成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以文化文物为核心的文旅融合更加深入,完成泸县博物馆展陈提档升级,实现博物馆功能多样化,建成乡史村史和社区博物馆2个以上,形成以屈氏庄园、大坝庄园为核心的庄园文化群落,创建国家4A级文化旅游景区1个,新增文保单位展陈1个。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文物资源管理。
科学编制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把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旅游开发关系,全面提升文物依法保护、规划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水平。建设文物资源数据库,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完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基础工作,建立完善文物资源总目标,依法新核定公布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积极申报全国、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健全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体系,制定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办法,完善常态化国家文物登录制度,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实行文物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各镇(街道)每季度向县级文物行政部门报送属地内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健全文物保护利用法律制度和标准规划,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法治水平。
(二)推进文物综合保护。
有序实施文物保护项目,强化不可移动文物日常修缮保养,实施文物本体维修、“三防”建设 、周边环境整治等系统化保护工程,全面完成玉蟾山摩崖造像、屈氏庄园修缮等重点文物保护项目;有序开展可移动文物修复计划,分类推进馆藏珍贵文物修复工作,高效完成宋代石刻博物馆预防性保护、数字化保护项目。坚持文物保护优先原则,加强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特别是在旧城改造、乡村振兴等工作中,加强文物资源调查梳理和分类保护,严防发生擅自拆除、损坏损毁、迁移文物等破坏行为。依法推进文物行政审批,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开展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审批,依法开展重大项目可研和设计阶段文物影响评估。项目业主、属地镇(街道)加强与县级文物行政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项目实施前、建设中、竣工后的报告和商议机制,实现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共赢。
(三)强化文物活化利用。
依托文物资源打造特色文旅品牌。运用新技术、新理念,打造一批文化旅游景区。推进宋代石刻博物馆、玉蟾山石窟、龙脑桥、屈氏庄园等文物建筑建成特色文化地标。推进大坝庄园、延福寺石刻、奇峰渡槽等文物的合理利用,实施龙桥文化区、屈氏庄园文化区、石刻文化区等文物富集区连片打造,争创历史文化遗产综合保护利用县域试点。建设文物主题游径,以游客需求为导向,以文博单位为主干,推出石刻文化主题游,以宋代文化(石刻)、石窟文化(玉蟾山摩崖造像)、延福寺石刻为游线;推出龙文化主题游,以龙脑桥、鸿雁桥、龙舞博物馆、石刻博物馆为游线;推出家国情怀主题游,以石刻博物馆(宋代文明)、屈氏庄园博物馆、奇峰渡槽为游线。创新文化传播,加快文物数字化保护和展示,构建新媒体展示矩阵,培育文博网红打卡地,更好讲述泸县文化故事。
(四)聚力博物馆发展。
实施博物馆培优计划,推进泸县宋代石刻博物馆、屈氏庄园博物馆展陈提升,泸县宋代石刻博物馆争创国家一级博物馆;实施大坝庄园展陈,打造龙舞博物馆;依托龙脑桥、龙桥群,提前谋划龙桥博物馆;鼓励镇(街道)、村(社区)利用民俗风情、乡贤名人资源,开办乡贤馆、村史馆、社区博物馆;全力推进博物馆聚落建设,力争将泸县打造成为川南博物馆之城。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鼓励宋代石刻博物馆推出主题展览、联合展览、流动展览。结合博物馆宋文化、庄园文化优势深入开展文博社教活动,开发原创特色研学课程,打造研学品牌。因地制宜创新展示泸县历史文化,实现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与时代共进、与人民共享。
(五)深化文物交流合作。
加强与泸永江及成渝双城的文物交流互鉴,建立文物保护利用区域协作机制。同时与国内宋文化、石刻文化及其他博物馆开展合作,拓宽交流平台。完善中国石刻信息联盟机制,推进宋文化、石刻文化的文物保护成果共享,包含文创资源及市场共享。加强泸县博物馆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机构合作共建,打造文博研究研学基地,促进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打造文物交流品牌,充分发挥博物馆联盟作用,推动精品展览市外、省外、国外巡展,提升泸县文化影响力和美誉度。
(六)健全安全长效机制。
深入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安防、消防和防雷设施建设,提高安全防范技术水平,降低文物安全风险,重要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及石刻安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建立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常态化检查,其中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文物保护工程竣工评估前检查不少于三次。健全文物安全管理网络。各镇(街道)全面落实文物守护制度,完善文物人力防范措施,每处不可移动文物落实文保员1名;推进文物自然灾害预警防范体系建设,加强文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常态化开展文物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县民宗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机制,深入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切实保障文物安全。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文物工作,加强对文物工作的领导,将文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部门协同、县镇联动推进机制,加强目标任务督导检查,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明确责任落实。各镇(街道)负责做好属地内文物工作,切实履行文物保护管理主体责任;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作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全县文物工作监管和指导责任;县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切实做好各自领域内涉及文物的相关工作。
(三)落实资金保障。县级财政要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文物事业投入力度,每年安排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以后根据文物保护利用资金需求相应增加。规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支持设立文物保护公益基金,推动文物保护投入多元化发展。
(四)强化人才建设。引进培养研究阐释、保护利用、创意设计、宣传推广、展览策划等紧缺文博人才,加强讲解员、文博志愿者、文物守护员队伍建设,建立文博专家库,健全人才服务保障措施,凝聚文博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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