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泸县人民政府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泸县府函〔2024〕49号
2023年,泸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目标,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努力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一)强化思想引领。严格落实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年度述法等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20次,组织科级干部任前考法6次,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法治档案建立实现全覆盖。创新实施“法治红细胞”培育工程,与西南交通大学合作开展“校地共建助力乡村振兴法治赋能”项目,针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合法性审查人员、镇(街道)政法委员、乡村“法律明白人”等开展法治专题培训5期,组织全县8541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邀请川渝两地法学专家、教授开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90余场次,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稳步提升。
(二)突出责任落实。坚决贯彻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泸县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以更高标准建设法治政府,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生态保护、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进行系统安排。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放管服”改革、应急处置等重大问题,召开推进会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县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期评估,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三)狠抓示范创建。坚持以创促建,建立“1+8”工作机制,实行“清单制+责任制+时间表”,推动泸县创建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现首创即成。持续实施亮点工程,培育“法治红细胞工程”“政务服务码上办”等特色项目3个。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提升监督执法效能建设 护卫群众健康”被评为泸州市首届创新实践案例,“做好‘四字文章’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入选《法治四川》。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落实行政制度,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认真开展评估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审核把关、坚持集体审议,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均按规定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对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中期后评估,该件继续有效实施。
2.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效。成立泸县决策咨询委员会,开展深度调研8次,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了高质量意见建议。编制《泸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3年度)》,重大决策事项均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贯彻落实《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完成8个县级部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情况专项经济责任审计调查。
3.提高合法性审查质效。公开遴选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15名,强化法律顾问团协审作用。开展政府投资管理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南编制试点工作,强化重点领域法律和政策风险防范。全年审查县委县政府重要文件、合同等965件次,20个镇(街道)开展合法性审查632件次,提升全县依法决策水平。
(二)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1.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六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推动优化县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运行协调机制,跨领域跨部门执法协作更加紧密有效。大力推进镇(街道)执法改革,在4个试点镇(街道)初步形成“县级部门+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网格员”三级执法体系,对赋权事项开展调研评估,对镇(街道)综合执法加强培训和指导。截至目前,镇(街道)累计开展行政检查2469次,发现并督促整改违法违规问题142个。
2.深化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各执法部门坚持因企施策、过罚相当原则,科学编制检查目录和五张清单,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统筹推进“春雷”“护安”等系列专项行动,加强川渝毗邻地区执法联动,着力整治市场领域、道路交通等突出问题,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其中4件案件入选省市典型案例,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荣获全省先进集体。聚焦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推动问题整改62个,太伏镇被评为全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完成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179个。全面落实县、镇(街道)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开展公平竞争审查3件,均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查处2起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事项清单,引导中介机构进驻四川政务服务网中介超市,以市场结果倒逼中介机构规范服务行为。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制发《泸县营商环境对标提升实施方案》,对标20个方面106项指标梳理问题,强化督办落实,切实解决企业发展面临问题。专班推进投资项目极速审批,优化“三阶段”并联审批流程图,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促进项目高速落地。扎实推进“个转企”工作,落实准入服务、税费优惠等19个方面扶持政策,培育“个转企”80家,其中转为公司制企业68家,发展质效不断提升。
3.创新政府监管方式。推行“互联网+监管”,汇聚监管行为数据2.2万条,监管行为覆盖率升至52.5%。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梳理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17项,探索实施“综合查一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20个领域43项执法事项列入全县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27批次,联合抽查市场主体97户,完成率100%。
4.优化政务服务。全力争创“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县,持续拓展“一网通办”范围,梳理“零材料办”事项38项、“一证一照办”事项59项、“秒批秒办”事项33项,全面落实国省重点“一件事一次办”,累计办结2000余件。县行政审批局获评全省“一网通办”工作先进集体。镇村便民服务“三化”建设省市县三级试点累计达100%,累计建成26个省级“示范便民服务中心(站)”、112个市级“示范便民服务中心(站)”,“城区15分钟办事圈”“乡村30分钟办事圈”初见雏形。《泸县“三免”服务小切口案例》荣获全国政务服务软实力“小切口”改革实践优秀案例,泸县成功创建全省首批“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县。
(四)全面加强自身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整合人大、纪检、检察、信访、司法行政力量,创新实施“五方联动”,增强执法监督实效。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活动,核实10个突出问题形成清单,督促人社、卫健等4个部门落实突出问题整改。开展“涉企案件大评查”专项行动,评查案卷55件,评出优秀案卷6件。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核查整改问题18个,与重庆市荣昌区、内江市等六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会商和案卷交叉评查,推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3个,规范交通领域执法行为,带动提高全县行政执法水平。
2.加强行政复议应诉监督。办结行政复议案件60余件,其中《某公司不服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决定行政复议案》被评为全省服务民营企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顺利接受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回头看”暨案件质量提升年中期评估检查。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办结行政应诉案件2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保持连续5年零败诉。
3.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制发《泸县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泸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2023年泸县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等,将机制建设与政务公开有效结合,将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和办公室系统评先评优,构建政务公开闭环链条体系,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3年,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行政决策、为民办事服务等相关信息6200余条,开展政策解读62期,组织41个单位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党建引领多措并举,提升依法治理效能。
1.完善镇级法治建设机制。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乡镇(街道)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县20个镇(街道)成立全面依法治镇(街道)委员会,建立党委领导、部门联动、网格管理、法治督导、述职考核等九项工作机制制度,由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组成5个工作组,分别联系指导20个镇(街道)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协助解决问题困难,实现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有人管、有效管。
2.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健全“应急委+专业指挥部”的“1+13”突发事件指挥体系,探索建立“1+20+N”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创新“预案清单”和“口袋预案”,研发运用“泸县应急作战指挥系统”,有效解决预警叫应、清单履职等瓶颈难题。建强353支应急救援队伍,规范队伍管理,常态化开展实战演练,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明显提升,成功承办泸州市“护航·2023”综合应急实战演练水上救援科目,朱洞煤矿安全生产岗位清单“明白卡”在全国推广,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荣获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单位。
3.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突出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深化拓展“法律八进”活动,统筹开展“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重点培养校园“小小法娃普法员”350名,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1500余名,打造“法治茶园”20个。突出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建立政法干部“一对一”联系重点企业机制,深入70余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39次,提供法律服务2516件次,为企业挽损1.5亿余元。突出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91件,其中3件案件被评为省市优秀案例,泸县获评全省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突出群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枫桥经验”,重点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全年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20件,调解成功3104件,调解成功率99.8%,太伏镇“一站式联动解纷工作法”获评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三、主要不足和下步工作打算
总结2023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但对标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仍然存在短板和不足,比如,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有待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力量比较薄弱等。下一步,县政府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突出重点强措施、紧盯问题抓整改、夯实责任抓落实”的工作思路,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是持续优化全县法治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巩固“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县成果,着力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推动泸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持续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继续实施“法治红细胞”培育工程,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探索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三是持续细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聚焦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巩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成果,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和主体责任,抓实各级法治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泸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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