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泸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年规划(2023—2032年)》的批复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泸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年规划(2023—2032年)》的批复
泸县府函〔2023〕203号
泸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审定〈泸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年规划(2023—2032年)(送审稿)〉的请示》(泸县农〔2023〕176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泸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年规划(2023—2032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聚焦永久基本农田,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为保障粮食安全和建设农业强县奠定坚实基础。
三、《规划》由你局印发。你局要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关规划的衔接,开展跟踪分析和考核评估,督促各镇(街道)落实《规划》目标任务。《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泸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3日
泸县高标准农田十年规划(2023-2032)(正式稿)(202311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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