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先芦娟等5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先芦娟等5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泸县府人〔2022〕21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经泸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任命:
先芦娟同志为泸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周科良同志为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戴江桥同志为泸县自然资源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怀富同志为泸县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力同志为泸县信访接待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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