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周宇等12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周宇等12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泸县府人〔2022〕14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泸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任命:
周 宇同志为泸县酒业发展促进局局长;
鞠 坤同志为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陈 康同志为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许 辉同志为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聂富平同志为泸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庞西梅同志为泸县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副队长;
唐 凯同志为泸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
免去:
谢 鑫同志的泸县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施小莉同志的泸县酒业发展促进局局长职务;
张怀华同志的泸县土地统征和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廖险峰同志的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泸县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鞠 坤同志的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其林同志的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庞西梅同志的泸县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唐 凯同志的泸县森林公安局教导员职务。
特此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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