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周宇等12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7-05 11:00:15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周宇等12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泸县府人〔2022〕14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泸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任命:

周  宇同志为泸县酒业发展促进局局长;

鞠  坤同志为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陈  康同志为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许  辉同志为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聂富平同志为泸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庞西梅同志为泸县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副队长;

唐  凯同志为泸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

免去:

谢  鑫同志的泸县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施小莉同志的泸县酒业发展促进局局长职务;

张怀华同志的泸县土地统征和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廖险峰同志的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泸县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鞠  坤同志的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其林同志的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庞西梅同志的泸县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唐  凯同志的泸县森林公安局教导员职务。

特此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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