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泸县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和权责清单(2021年本)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2-01 15:00:41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泸县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和权责清单(2021年本)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22〕2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和〈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的通知》(川编办发〔2021〕205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泸州市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22〕1号)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泸州市市本级权责清单(2021年本)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为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我县对县本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清理核实,按照“权责一致”“两单合一”的要求,编制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和权责清单,现将《泸县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2021年本)》和《泸县县本级行政权力权责清单(2021年本)》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县本级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5578项。其中,行政许可261项、行政处罚4396项、行政检查279项、行政强制163项、行政奖励108项、行政确认50项、行政征收62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给付26项、其他行政权力225项。

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以行政权力清单目录为基础,明确各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科学合理设置廉政风险防控点及监察点,提高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水平。

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权责清单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同时,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责调整变化情况以及省政府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情况,按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的规定程序,实行动态管理,由部门申报并按程序审定后及时修订权责清单并予以公布。

各部门在事项运行过程中,对清单目录事项提出修订或完善的建议,要按行业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

 

附件:1.泸县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2021年本)

2.泸县县本级行政权力权责清单(2021年本)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

府办发02号(行政权力清单)附件1网发.docx

附件2泸县县本级行政权力权责清单(2021年本).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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