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赵军等26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县电子政务办 发布时间:2016-03-22 15:46:16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赵军等26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泸县府人〔2016〕9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泸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任命:

赵军同志为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周明海同志为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保留正科级);

谯锋同志为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吕彬同志为泸县司法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张华琴同志为泸县审计局副局长;

熊娅梅同志为泸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一同志为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巫进恒同志为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保留正科级);

黄艳丽同志为泸县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邓刚同志为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牟崇启同志为泸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杜君同志为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黄玉兰同志为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李陈同志为泸县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

李高和同志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邓睿同志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徐正能同志泸州医药产业园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梁发伦同志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巫进恒同志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付家红同志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吕有剑同志泸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巫道元同志泸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张华琴同志泸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彭莉同志泸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熊娅梅同志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苟清武同志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卢启芬同志泸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何碧波同志泸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杨一同志泸县土地统征和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熊英同志泸县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泸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