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9-30 09:43:25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县府办函〔2021〕155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泸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泸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

治理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省政府办公厅根据各地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和主动申报情况,确定泸县为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先行县。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做法,促进治理能力提升,圆满完成创建任务,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府治理有机融合,促进基层政府治理与群众参与良性互动,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基层政府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坚持需求导向、标准引领、改革创新、统筹协调为基本原则,确保到2022年7月,通过深化政务公开,加快建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机制完善、人才队伍培养、公开平台建设,有效促进基层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执行、创新等能力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行政决策公开,提升基层政府决策能力。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内容、过程公开。探索建立群众参与基层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措施、重点项目、规划计划、改革方案等,采取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提升群众参与度。灵活采取局长(主任)进大厅、群众列席旁听政府会议、参观政务场所等形式,定期开展“政务开放日(周)”活动。确定政务协商事项,由镇(街道)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开展议事协商。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基层政府管理能力。根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县本级政府和部门、镇(街道)政务公开事项进行跟踪评估、调整完善,形成符合自身实际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统一向社会发布。系统梳理并主动公开本地行政规范性文件、五年规划纲要及实施措施、发展现代产业、推进乡村振兴、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根据事权和职能,公开执法部门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进一步促进执法公平公正。依法发布地震地质灾害等预警及风险监测信息,及时公开安全生产及检查抽查、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提示及防范应对等信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三)深化为民办事服务公开,提升基层政府服务能力。全面梳理办事服务事项,对应调整办事指南,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县级政务服务场所、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确保有效覆盖常住人口。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办事服务信息,汇编发布办事一本通,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县级政务服务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完善设施,配备专人,提供信息查询咨询、公报查阅和办事指引服务。推动镇(街道)政务服务向村(社区)延伸,根据常住人口情况因地制宜设立政务公开窗口。编发“政务地图”,方便群众查询政务服务场所及其可办事项,提供预约办理、导航咨询等服务。县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专门的政府公报查阅点。满足特殊群体需求,保留必要线下办事服务渠道,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等信息服务,提供专门咨询引导。拓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更好满足申请人个性化合理需求。公开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特别是差评整改情况,促进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

(四)深化政策落实公开,提升基层政府执行能力。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重点,全面公开政策措施及其落地落实情况。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开展解读,建立政策“解读人”制度,同步公开解读机构、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做好即时解读、跟踪解读和咨询解读;借力县融媒体中心,丰富解读形式,拓宽发布渠道。及时公开本级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民生实事、重大专项安排等推进完成情况,根据工作进展重点公布取得成效及后续举措,群众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中有误解疑虑的,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并接受监督,获取理解支持。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

(五)深化智慧政务建设,提升基层政府创新能力。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推进政务公开,探索构建新型治理模式。加大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泸州市数据开放平台的推广使用,结合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基层政策发布、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依托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整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政策文件库、知识问答库,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规范展示政府部门、镇(街道)主动公开内容。探索开展“互联网+政务公开+基层治理”行动,完善镇(街道)、村(社区)基础数据,建好基层治理数据库并根据需要向群众开放使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村(社区)数据资源建设,实行村(社区)数据综合采集,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1年10月前完成)

制定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全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部署会。

(二)实施阶段。(2021年12月前完成)

按照确定的主要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建立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人才队伍培养、公开平台建设。围绕工作推进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下步工作计划形成阶段性工作报告,开展工作中期评估。

(三)总结阶段。(2022年6月前完成)

全面总结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形成工作总结,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省、市对试点工作的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泸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统筹协调全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各镇(街道)、各园区、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实施,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定期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加强与上级部门衔接汇报,合力解决推进中的矛盾和困难。

(二)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的指导部门(单位)(附件2)除完成本部门(单位)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外,还要主动指导帮助镇(街道)对照国家部委发布的标准指引以及最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优化完善县、镇(街道)差异化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镇(街道)、各园区、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照主要任务职责分工(见附件3)逐项细化实化措施,深入挖掘工作推进、主要做法中的特色亮点,形成值得推广的单项工作经验,每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报送请一并报送工作方案及联络人员信息,并加入泸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QQ群:735347138;联系人:章雨;联系电话:13550871786;邮箱448241056@qq.com。

(三)完善考评激励。把推进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并加大分值比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有关部门(单位)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进行通报,通过适当经费补助等方式正向激励任务完成好的镇(街道)、园区、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确保工作推进有力、落地落实。

 

附件:1.泸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的指导部门(单位)

      3.主要任务职责分工


附件1

 泸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叶仕良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李孝伦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税刚毅  宣传部副部长、县委外宣办(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郑晓波  县委编办主任

梅  燕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王学良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鄢书平  县公安局政委

邓基祥  县司法局局长

李  玲  县民政局局长

田  伟  县财政局局长

郑光明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怀华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詹定敏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   毅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冯秋兰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龙维平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杜良仲  县应急局局长

鲁焕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  琴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黄  梅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  华  县税务局局长

沈中良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段  波  县档案馆馆长

向晓鸿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罗文树  县交易中心副主任

董峻松  县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各镇镇长、玉蟾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业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的

指导部门(单位)

 

序号

领域

牵头指导部门(单位)

1

重大建设项目

县发展改革局

2

公共资源交易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义务教育

县教育体育局

4

户籍管理

县公安局

5

社会救助

县民政局

6

养老服务

县民政局

7

公共法律服务

县司法局

8

财政预决算

县财政局

9

就业

县就业局

10

社会保险

县社保局

11

城乡规划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3

生态环境

县生态环境局

14

保障性住房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5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6

农村危房改造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7

市政服务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8

城市综合执法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9

涉农补贴

县农业农村局

20

公共文化服务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1

卫生健康

县卫生健康局

22

安全生产

县应急局

23

救灾生产

县应急局

24

食品药品监管

县市场监管局

25

扶贫

县乡村振兴局

26

税收管理

县税务局

备注:按照国办发〔2019〕54号文件要求,2021年底前国务院部门发布的其他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事项标准目录编制,由相对应的县级部门(单位)负责指导。


附件3

主要任务职责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内容、过程公开。

各镇(街道)、各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2

探索建立群众参与基层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县政府办公室、各镇(街道)

3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措施、重点项目、规划计划、改革方案等,采取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提升群众参与度。

各镇(街道)、各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4

灵活采取局长(主任)进大厅、群众列席旁听政府会议、参观政务场所等形式,定期开展“政务开放日(周)”活动。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

5

确定政务协商事项,由镇(街道)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开展议事协商。

各镇(街道)

6

根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县本级政府和部门、镇(街道)政务公开事项进行跟踪评估、调整完善,形成符合自身实际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统一向社会发布。

各镇(街道)、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的县级部门(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推进

7

系统梳理并主动公开本地行政规范性文件、五年规划纲要及实施措施、发展现代产业、推进乡村振兴、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

各镇(街道)、各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8

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根据事权和职能,公开执法部门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进一步促进执法公平公正。

各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9

依法发布地震地质灾害等预警及风险监测信息,及时公开安全生产及检查抽查、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提示及防范应对等信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推进

10

全面梳理办事服务事项,对应调整办事指南,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县级政务服务场所、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确保有效覆盖常住人口。

各镇(街道)、县行政审批局

11

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办事服务信息,汇编发布办事一本通,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各镇(街道)、县行政审批局

12

县级政务服务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完善设施,配备专人,提供信息查询咨询、公报查阅和办事指引服务。

各镇(街道)、县行政审批局

13

推动镇(街道)政务服务向村(社区)延伸,根据常住人口情况因地制宜设立政务公开窗口。

各镇(街道)

14

编发“政务地图”,方便群众查询政务服务场所及其可办事项,提供预约办理、导航咨询等服务。

各镇(街道)、县行政审批局

15

县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专门的政府公报查阅点。

县档案馆、县图书馆

16

满足特殊群体需求,保留必要线下办事服务渠道,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等信息服务,提供专门咨询引导。

各镇(街道)、县行政审批局

17

拓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更好满足申请人个性化合理需求。

各镇(街道)、各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18

公开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特别是差评整改情况,促进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

各镇(街道)、县行政审批局

19

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重点,全面公开政策措施及其落地落实情况。

各镇(街道)、各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20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开展解读,建立政策“解读人”制度,同步公开解读机构、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做好即时解读、跟踪解读和咨询解读;借力县级融媒体中心,丰富解读形式,拓宽发布渠道。

各镇(街道)、各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政府新闻办

21

及时公开本级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民生实事、重大专项安排等推进完成情况,根据工作进展重点公布取得成效及后续举措,群众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中有误解疑虑的,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并接受监督,获取理解支持。

各镇(街道)、各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22

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

县审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23

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推进政务公开,探索构建新型治理模式。

各镇(街道)、各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24

加大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泸州市数据开放平台的推广使用,结合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基层政策发布、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各镇(街道)、各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25

依托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整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政策文件库、知识问答库,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规范展示政府部门、镇(街道)主动公开内容。

各镇(街道)、各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县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26

探索开展“互联网+政务公开+基层治理”行动,完善镇(街道)、村(社区)基础数据,建好基层治理数据库并根据需要向群众开放使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村(社区)数据资源建设,实行村(社区)数据综合采集,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

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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