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泸州市全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9-20 10:00:23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全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

通    知


泸县府办发〔2021〕23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全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要发挥主导作用,将全民健康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参加全民健康工程各项服务。

二、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市卫生健康委拟定的《泸州市全民健康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我县实施方案,落实全民健康工程工作,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县委宣传部负责广泛宣传全民健康工程相关政策和科普知识,积极营造全民健康工程工作良好氛围。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教育系统的全民健康工程工作,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县民政局配合卫健系统对婚姻登记当事人进行免费婚检政策的宣传,积极动员其主动接受免费婚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范围。县财政局加强对全民健康工程经费的核定、筹集和监管工作。县妇联负责动员广大妇女儿童支持、参与全民健康工程工作;关爱关心患有重大疾病的妇女儿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等县级有关部门根据上级要求立足自身职能,明确自身职责,全力支持全民健康工程工作。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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