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泸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1年度)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6-01 09:57:34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泸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1年度)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21〕15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泸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形成《泸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1年度)》,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承办单位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泸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按时完成决策事项。 
  二、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承办单位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

三、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印证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泸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1年度)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附件

泸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1年度)

序号

填表单位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类型

1

县经开区

泸县经开区“十四五”规划决策

规划类

2

医药产业园

泸州医药产业园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类

3

县经济信息科技局

泸县“十四五”工业发展规划

规划类

4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

规划类

5

泸东新城建设规划

规划类

6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泸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

政策措施类

7

泸县人民政府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

政策措施类

8

泸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规划区内既有建筑增设电梯的实施方案

政策措施类

9

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

规划类

10

关于泸县县城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通告

政策措施类

11

县交通运输局

泸县天兴镇至云锦镇新建工程(泸东大道)

项目类

12

县水务局

泸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规划类

13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泸县现代服务业“十四五”规划

规划类

14

泸县酒业“十四五”规划

规划类

15

县生态环境局

泸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类

16

县经济合作促进中心

泸县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政策措施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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