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推进健康泸县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推进健康泸县行动实施意见》的
通 知
泸县府发〔2021〕4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推进健康泸县行动实施意见》已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泸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3日
推进健康泸县行动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寓健康于万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四川行动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7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健康泸州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泸市府发〔2020〕24号)精神,结合泸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2020—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面推广、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全民健康素养稳步提高,健康服务能力得以提升,健康环境持续得到改善,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明显提升。
2022—2030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健康服务能力达到较高水平,健康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有效控制,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进一步得到有效防控,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传播机制。探索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整合资源,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健康教育。推进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工程,持续开展健康素养巡讲 “五进五讲(进社区讲卫生习惯、进学校讲疾病预防、进家庭讲看病就医、进企业讲职业健康、进机关讲自我保健)”活动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分区域、分行业、分人群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因地制宜、强化效果。推动开办优质健康科普栏目。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每年组织职工开展专题健康科普讲座2次以上,到2022年和2030年,我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大力实施食品安全保障工程,推进 “明厨亮灶”,开展餐饮服务业量化分级管理。加强食品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宣传贯彻《四川居民膳食指导》。因地制宜改良发展泸菜,推动泸县健康川菜品牌建设。持续开展减盐控油活动,合理限制添加糖的摄入。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中央厨房质量管理认证体系建设和健康食堂、健康餐厅的示范创建活动。开展营养配餐活动,针对重点人群分类实施营养干预。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贯彻《“健康泸县2030”规划纲要》,实施全民健身“四个一”工程,构建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全部免费开放,支持鼓励民营体育场(馆)对群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区公众开放。加强体医结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和科学健身在健康泸县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建立和完善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制定实施青少年、老年人、职业群体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88.2%和93%,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8%及以上和42.5%及以上。
4.实施控烟行动。严格执行控烟相关法规,推进无烟环境建设,鼓励公务人员、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全面推进机关、医院、学校等无烟环境建设。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创新烟草控制的大众传播形式和内容,提高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促成形成不吸烟、不送烟的社会风气。将青少年、女性等作为吸烟预防干预的重点人群,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口。建立戒烟服务网络,提高自愿戒烟率和戒烟成功率。到2030年,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100%设立戒烟门诊。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无烟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个数逐年递增10%以上。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搭建心理服务平台,加强各类人群心理健康服务,提高公众自我心理调适能力。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充实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完善心理援助热线。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激励保障机制。开展常见心理疾病的预防治疗工作。推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加快推广社区精神卫生康复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救治和管理保障。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结合健康城市建设、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大力实施健康环境营造工程,探索“公园城市”建设路径。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强城市绿地建设。到2022年,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人。统筹实施“五水治理”,以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系统推进,统筹实施保供水、制好水、治污水、抓节水、控制地下水污染。到2020年辖区内所有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比例保持80%以上,到2030年全县实现全域一体化供水。全面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和基本消除断面水劣Ⅴ类水体。协同推进“五气治理”,继续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协同推进工业废气、扬尘灰气、车船尾气、燃煤烟气、餐饮排气治理,着重控制颗粒物浓度。到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达85%。统筹实施“五废治理”。以生活固废、工业固废、再生固废、医疗固废和危险固废为重点,着力提升垃圾处置能力。到2020年,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增量、减少存量,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促进全县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进一步优化妇幼资源配置,提高各医疗保健机构产儿科服务能力。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和儿童健康行动计划,维护妇幼全生命周期健康。加大母婴安全五项措施执行力度,强化妊娠风险分级管理和高危专案管理,进一步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救治效率和水平。深化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儿童生理、心理和社会能力潜力的全面发展。继续开展儿童生长发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进一步改善儿童健康状况。促进爱婴医院创建,提倡和鼓励母乳喂养,降低剖宫产率。健全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提高婚前、孕前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覆盖面,完善产前筛查(诊断)体系。促进女性生殖健康和心理健康,深入推进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到2022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47‰及以下和3.2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6.2/10万及以下和12/10万及以下。
8.实施口腔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口腔疾病高风险因素行为干预,强化全生命周期口腔健康管理。推广适宜技术,提升口腔健康服务能力。持续推进适龄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建立口腔健康监测网络,加强数据分析利用。引领口腔健康服务业优质发展,推动口腔健康制造业创新升级。到2022年和2030年,我县12岁儿童龋患率分别控制在30%和27%以下。
9.实施学校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学校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和健康安全干预。推进阳光体育运动,支持学生参加体育锻炼,促进学生健康习惯养成。实施教室采光照明和课桌椅达标工程,营造健康学习环境。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监测与分析,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持续开展青少年学生伤害监测工作。到2022年和2030年,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70%及以上,全县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100%。
10.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树立健康意识,具备劳动防护能力。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职业健康制度,改善工作环境,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做好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劳动保护,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和监管体系建设,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违法企业纳入“信用泸州”平台予以公示。建立健全职业病综合防治机制,推动签订集体合同,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做好尘肺病等职业病的救治救助和保障。开展健康企业、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工作,做好企业职工健康体检、健康管理和健康支持性环境打造。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企业每年组织职工开展专题健康教育科普讲座2次以上,覆盖人数80%以上。
11.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老年健康管理,强化老年心理健康,开展中医特色服务,促进老年主动健康。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培养老年健康服务人才,提升老年医学科技水平,推进老年健康信息化建设,扩大老年服务供给。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发展老龄健康产业,强化老年健康支撑。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三)防控重大疾病。
12.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心脑血管疾病监测体系与制度,全面推进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继续开展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项目。培养心脑血管疾病患者自我健康管理的习惯和技能。加强全民自救互救知识培训,推动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推进标准化高血压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建设,加强救治能力建设,加强医疗质量控制,规范心脑血管疾病的管理和治疗,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高血压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76%及以上和80%及以上。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
13.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加强乙肝疫苗、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的科学宣传,促进适宜人群接种。推进癌症筛查,探索建立癌症早诊早治长效机制。加强规范化诊疗,完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营养和心理支持,推进安宁疗护(临终关怀)工作。进一步完善肿瘤登记报告机制,定期开展癌症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提高肿瘤登记信息化水平和监测数据质量。完善医保和救助政策,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14.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利用媒体和专栏对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生活模式。对重点人群进行戒烟、职业防护、诱发因素、生活方式等干预,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探索对40岁及以上人群及高危人群,在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项目中增加检测肺功能,确保早诊早筛。定期开展中国居民慢性阻塞性肺病监测。加强基层诊疗设施和药物配备、落实培训,推动诊治标准化。推动慢阻肺、哮喘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探索贫困高危人群肺炎球菌和流感疫苗接种补助政策。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22/10万及以下和18/10万及以下。
15.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倡导合理膳食和适量运动,加强糖尿病防治相关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持续推进糖尿病患者及高危人群的筛查和健康管理。规范糖尿病诊断、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通过全民预防保健健康体检等工作,开展糖尿病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
16.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加强鼠疫、霍乱、新冠肺炎以及急性输入性传染病监测和疫情处置。全面推进犬只管理、犬伤门诊建设和狂犬病疫苗接种。推进疫苗冷链建设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结核病检测发现,对肺结核密切接触者、老年人、糖尿病人等高危人群开展结核病筛查。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要开展结核菌培养和分子生物学检测,提高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诊断比例。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开展入学新生、教职工、学校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结核病筛查,防止学校肺结核聚集性病例的发生。完善艾滋病防治体系,加强艾滋病源头控制,强化宣传干预、监测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预防母婴传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加强碘缺乏病和疟疾的监测工作,确保持续消除状态。到2022和2030年,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四)发挥泸县优势和促进群众健康。
17.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全县中医治未病管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治未病服务。深化全民预防保健服务工作,强化以中医体质辨识为基础,推进治未病干预调理,为群众提供个性化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和企业合作,研发推广适宜中医养生保健产品。促进中医养生保健及治疗与互联网、旅游、餐饮等行业协同发展,构建治未病产业链,开发运动保健养生项目。到2022年,县中医医院独立设置治未病科,2030年达到100%。探索融合中药材种植加工、中医健康体检、中医药养生为一体的治未病服务体系,为群众规范提供优质治未病服务。
18.实施全民预防保健行动。深入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完善全民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探索“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的新路径。以“人人免费体检、建好用好健康档案、精准健康管理”三大任务为核心,建立以健康为中心的全民预防保健服务模式,促进医防融合,全方位全周期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以基层为重点,实施基层能力提升工程,强化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切实提升基层全民预防保健服务能力。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在县域医共体内借助牵头医院技术至少建设一个基层医疗机构“两病”临床特色科室。到2022年,落实医共体医保收付费改革。到2030年,整合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疗卫生资源,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促进全方位全周期精准健康管理。
19.实施医药产业发展促进行动。拓展泸州医药产业园区发展空间,加快建设集研发、生产、流通于一体的现代医药产业基地,重点培育壮大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保化品三大产业,为泸州打造区域医药健康中心提供强力支撑。提升现代医药研发水平,利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西南医科大学成果转化基地、川渝医药行业协同创新战略联盟等平台,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协同发展,积极创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加强医药制造产业聚集,创新项目招引,开展延链扩链补链,不断完善生物医药生态圈;支持步长、科瑞德、维思达等企业做大做强,培育龙头企业和区域品牌;聚焦产业承接能力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深度对接成渝等地医药类园区,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承接地。着力构建医药流通体系,培育壮大医药流通企业,加快发展药品冷链运输产业,搭建覆盖西南的药品流通配送网络,构建综合性智能化医药流通平台,打造川渝滇黔医药流通基地。到2025年,力争实现医药产值300亿元,为泸州打造区域医药健康中心提供强力支撑。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泸县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统筹推进健康泸县行动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研究协调相关重大事项。强化部门职责,统筹抓好健康泸县行动各项措施落地。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各项健康行动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和实施。成立专项行动专家组,负责各专项行动技术支撑。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加强宣传动员。采取多种方式,强化舆论宣传,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实施健康泸县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不断培育“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加强典型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形成推动健康泸县行动的良好氛围。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泸县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社会捐资。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作用,组织推动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
(三)建立健康评价考核机制。推进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具体实施,每年开展一次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健康评价专家库,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评估、研究、督导、考核相关单位健康管理落实情况。对各单位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实行积分制,并进行评比、公示、公布,强化对约束性指标的考核,并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绩效考核指标,综合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附件:1.健康泸县行动推进委员会主要职责及成员名单
2.健康泸县行动考核评价指导方案
附件1
健康泸县行动推进委员会主要职责及成员名单
一、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健康泸县行动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研究部署推进健康泸县行动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协调推动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落实。根据我县疾病谱变化及医疗技术进步等情况,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和重大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措施等。完成健康泸州行动推进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叶仕良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主任:陈 业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龙维平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赵德伦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委 员:刘栋梁 泸州医药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葛 亮 县委外宣办(县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易星彤 县发展改革局机关党委书记
王 倩 县经济信息科技局机关党委书记
祝昌明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邹 胜 县公安局机关党委书记
杜晓娟 县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刁启辉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朝鹏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书记
张 霞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
游 艳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书记
邹 雯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书记
钟 燕 县水务局机关党委书记
秦 操 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书记
钟小娟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机关党委书记
李 刚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党委书记
王定春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郑 执 县应急局副局长
谭周良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瞿长树 县国资和金融局副局长
陈 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党委书记
刘跃辉 县医保局副局长
陈广聪 县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何彩萍 县总工会副主席
刘星伶 团县委副书记
张守英 县妇联副主席
陈典毅 县科协副主席
曾有会 县残联副理事长
相关领域专家、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代表若干(具体人员由推进委员会按程序确定)。
三、其他事项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承担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与爱国卫生有关工作的衔接。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龙维平兼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王定春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专家代表等担任。推进委员成员因工作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推进委员会主任批准。推进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实施健康泸县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附件2
健康泸县行动考核评价指导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泸州行动考核评价指导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指标
围绕健康泸县行动主要目标任务要求,确定26项考核评价指标(见附表)。
二、考核方法
按照分级负责、逐级考核的要求,对健康泸县行动总体推进情况实施年度考核评价。可采取大数据监测、查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抽查、电话访谈、群众满意度和健康知行现场测评等方式,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健康泸县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形成推进健康泸县行动年度考核报告,并通过综合加权的方式,对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推进健康泸县行动年度工作得分情况进行排名。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考核评价。在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下,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制定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和细则,并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
(二)注重结果运用。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对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绩效考核指标,考核评价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各有关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及时调整工作策略,促进健康泸县行动顺利实施。
(三)坚持科学方法。统筹兼顾、注重质量,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推进委员会根据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适时调整考核指标。加强探索实践,通过2020年试考核,逐步固定考核指标。
附表:健康泸县行动考核评价指标及年度目标一览表
附表
健康泸县行动考核评价指标及年度目标一览表
序号 | 考核指标 | 目标值 | ||||||||||||||||||||||||||||||||||||||||
2018年 (基线 数据)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 |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8.38 | 78.53 | 78.6 | 78.6 | 78.6 | 78.7 | 78.7 | 78.7 | 78.7 | 78.8 | 78.8 | 78.9 | 79 | ||||||||||||||||||||||||||||
2 | 婴儿死亡率(‰) | 2.9 | <3.6 | <3.55 | <3.51 | <3.47 | <3.43 | <3.39 | <3.35 | <3.33 | <3.31 | <3.29 | <3.27 | <3.25 |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4.77 | <6.2 | <6.2 | <6.18 | <6.16 | <6.14 | <6.12 | <6.1 | <6.08 | <6.06 | <6.04 | <6.02 | <6 | ||||||||||||||||||||||||||||
4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7.26 | <17.06 | <17 | <16.6 | <16.2 | <15.8 | <15.4 | <15 | <14.4 | <13.8 | <13.2 | <12.6 | <12 | ||||||||||||||||||||||||||||
5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86.3 | >86.4 | >86.7 | >87.2 | >88.2 | >88.5 | >89.2 | >89.9 | >90.4 | >91.2 | >91.7 | >92.4 | >93 | ||||||||||||||||||||||||||||
6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5.86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
7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 36.5 | >37.8 | >38 | >38.5 | >38.8 | >39.3 | >39.8 | >40.1 | >40.7 | >41.2 | >41.6 | >41.9 | >42.5 | ||||||||||||||||||||||||||||
8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5.53 | 15.69 | <16.7 | <16.3 | <15.9 | <15.5 | <15.1 | <14.7 | <14.3 | <13.9 | <13.6 | <13.3 | <13.0 | ||||||||||||||||||||||||||||
9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 师数(人) | 2.27 | 2.53 | 2.5 | 2.54 | 2.58 | 2.62 | 2.66 | 2.71 | 2.77 | 2.83 | 2.89 | 2.95 | 3 | ||||||||||||||||||||||||||||
10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8.08 (2017年)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
序号 | 考核指标 | 目标值 | ||||||||||||||||||||||||||||||||||||||||
2018年 (基线 数据)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 | ||||||||||||||||||||||||||||||
11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 | 开展 | 全面开展 | 基本完成 | 实现 | 实现 | 实现 | 实现 | 实现 | 实现 | 实现 | 实现 | 实现 | ||||||||||||||||||||||||||||
12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 | 开展 | 全面开展 | 基本完成 | 实现 | 实现 | 实现 | 实现 | 实现 | 实现 | 实现 | 实现 | 实现 | ||||||||||||||||||||||||||||
13 | 产前筛查率(%) | - | >60 | >65 | >68 | >70 | >71 | >72 | >73 | >74 | >75 | >76 | >78 | >80 | ||||||||||||||||||||||||||||
14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8.3 | >96.5 | >97 | >97.5 | >98 | >98 | >98 | >98 | >98 | >98 | >98 | >98 | >98 | ||||||||||||||||||||||||||||
15 |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 - | >37 | >40 | >60 | >80 | >81 | >83 | >84 | >85 | >86 | >88 | >89 | >90 | ||||||||||||||||||||||||||||
- | >17 | >35 | >60 | >80 | >81 | >83 | >84 | >85 | >86 | >88 | >89 | >90 | ||||||||||||||||||||||||||||||
16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31 | >35.75 | >40.5 | >45.25 | >50 | >52.5 | >55 | >57.5 | >60 | >62.5 | >65 | >67.5 | >70 | ||||||||||||||||||||||||||||
17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85 | >90 | >95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18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序号 | 考核指标 | 目标值 | ||||||||||||||||||||||||||||||||||||||||
2018年 (基线 数据)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 | ||||||||||||||||||||||||||||||
19 |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 27 | >37.75 | >48.5 | >59.25 | >70 | >72.5 | >75 | >77.5 | >80 | >82.5 | >85 | >87.5 | >90 | ||||||||||||||||||||||||||||
20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40 | >50 | >60 | >70 | >80 | >81 | >82 | >84 | >85 | >86 | >88 | >89 | 90 | ||||||||||||||||||||||||||||
21 |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 11 | 10.5 | 10 | 9.5 | 9 | 8.5 | 8 | 7.5 | 7 | 6.5 | 6 | 5.5 | 5 | ||||||||||||||||||||||||||||
22 |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45.6 | >46 | >50 | >55 | >60 | >65 | >70 | >75 | >80 | >85 | >90 | >90 | >90 | ||||||||||||||||||||||||||||
23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79.47 | 75.65 | >76 | >76 | >76 | >77 | >77 | >78 | >78 | >79 | >79 | >79 | >80 | ||||||||||||||||||||||||||||
24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76.71 | 71.89 | >60 | >60 | >60 | >61 | >62 | >63 | >64 | >66 | >68 | >69 | >70 | ||||||||||||||||||||||||||||
25 |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 | >80 | >85 | >9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 | >60 | >64 | >66 | 70 | >71 | >72 | >73 | >74 | >75 | >76 | >78 | 80 | ||||||||||||||||||||||||||||||
26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9 | 99.29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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