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泸县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0年本)(第一批)》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泸县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0年本)(第一批)》的
通 知
泸县府发〔2020〕17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抓好乡镇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促进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在全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完成《泸县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0年本)(第一批)》,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抓好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公布备案
《泸县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0年本)(第一批)》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两单融合。各镇(街道)应将填写完善监督电话后的本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于2020年12月底前向县委编办备案,并及时在本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公布和全面实施。
二、加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管理
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得擅自变更权力、变相行使已取消的权力事项,切实维护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三、规范乡镇(街道)权力事项运行
县级相关部门要指导各镇(街道)制定规范统一的办事服务指南,简化办事流程和创新服务方式,落实首问责任制、办事代理、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积极推行网上办理、自主办理、委托代办,为基层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四、强化乡镇(街道)权力运行监督指导
县级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协调指导、情况互通、人员培训、跟踪评估等工作配套机制,强化对乡镇(街道)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业务指导,确保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落地见效。
附件:《泸县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0年本)(第一批)》
泸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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