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
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19〕96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现将《泸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
泸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
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健康资源配置,提升主动健康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更好满足群众对美好健康生活的需求。根据中央、省、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有关精神,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19〕3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让群众不得病、少生病和就近看得上病、看得好病为目标,构建优质高效的新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为路径,着力提升试点区域内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着力形成构架、管理、利益、服务、发展、责任共同体,增强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实现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和“健康泸县”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卫生健康事业。把医共体建设作为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改革任务,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2.坚持政府主导、管办分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资源配置,革新体制机制,统筹人事薪酬,深化“三医”联动,创新医疗健康治理方式,从直接管理转向行业管理,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和行业监督指导职责,落实经营管理自主权,保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3.坚持县镇融合、镇村一体。改革县域医疗卫生组织形式和供给方式,实施集团化管理、一体化经营和连续式服务,实现资源共建共享、管理同标同质、服务优质高效。
4.坚持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推动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群众提供方便、优质、经济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三)工作目标。
2019年底,试点区域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有效运行的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2020年底,医共体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有效的分级诊疗、合理诊治以及有序就医新秩序基本构建,县域就诊率力争达到90%,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能力开展的技术、项目不断增加,群众对卫生健康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整合型服务体系,实现构架共同体。
1.根据现有医疗机构分布特点、覆盖人口数量、服务能力强弱等情况,2019年同步启动建设三个医共体,分别是:
(1)泸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由泸县人民医院牵头,整合泸县玉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泸县福集镇卫生院)、泸县喻寺镇(中心)卫生院、泸县潮河镇(中心)卫生院、泸县牛滩镇(中心)卫生院、泸县得胜镇卫生院、泸县天兴镇卫生院、泸县方洞镇卫生院、泸县嘉明镇卫生院、泸县海潮镇卫生院组成。
(2)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由泸县第二人民医院牵头,整合泸县奇峰镇(中心)卫生院、泸县云龙镇(中心)卫生院、泸县玄滩镇卫生院、泸县毗卢镇卫生院、泸县石桥镇卫生院组成。
(3)泸县中医医院医共体。由泸县中医医院牵头,整合泸县立石镇(中心)卫生院、泸县兆雅镇(中心)卫生院、泸县太伏镇(中心)卫生院、泸县云锦镇卫生院、泸县百和镇卫生院组成。
(4)民营医疗机构可以适时加入医共体建设。
2.借力域外优势资源。加强与县域外纵向的城市优质医疗资源的合作,巩固深化省市级医院与医共体的协作关系,开展专科联盟、远程医疗、教学科研等多方式协作,促进医共体医疗质量和技术精准提升。
3.推进县镇村一体化。各医共体可结合实际,分步将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共体建设和管理。纳入医共体管理的单位,其药械采购、业务经营、财务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均由医共体统一实施。
4.促进医防有机融合。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要组建公共卫生管理中心,负责医共体内居民的健康管理、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任务的管理。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对医共体及成员单位免疫规划、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职能的指导,促进医防融合,走出医共体由“治已病”为重点向“治已病”与“治未病”并重转变的新路子。
5.构建大健康服务圈。鼓励医共体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健康管理模式转变,转型向医养结合发展,整合养老院、康复院资源,为老年、慢性病等重点人群提供医、养、护为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医共体的卫生健康服务向其他行业部门延伸,探索卫生+体育健康、卫生+老年健康、卫生+残疾健康、卫生+教育健康等大健康服务模式。
(二)创新机构管理体制,实现管理共同体。
1.明晰权责任务。医共体建设保持“四个不变”。一是政府办医的主体责任不变。二是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不变,现有财政补偿水平和优惠政策不降低不缩水。三是机构设置与行政建制保持不变,县镇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原有单位和人员的性质保持不变。四是承担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不变,发展中医药和妇幼保健的职责和定位不能弱化。要进一步理顺部门权责,明确卫生健康部门与医共体、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管理的权责关系。
2.健全医共体内部治理结构。
(1)明确医共体管理组织及职责。医共体领导班子由牵头医院领导班子及部分镇(中心)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组成。医共体班子成员按干部管理任用权限管理,实行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继续保留成员单位独立法人资格,基本功能定位不变。牵头医院增挂“泸县XX医院医共体总院”牌子,各成员单位增挂“泸县XX医院医共体XX分院”牌子。
(2)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党对医共体的全面领导,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成员单位党组织和群众组织工作以及统战工作等归口由牵头医院统一管理。
3.落实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责。按照“管好放活”要求,落实医共体在人员招聘和用人管理、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医务人员职称聘任、医疗业务发展等方面的自主权,激发医共体运行活力、服务效率和发展动力。
(三)改革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利益共同体。
1.完善人才使用机制。医共体内事业单位性质的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分别核定,编制总量由医共体统筹使用。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规定实行岗位管理,依照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人岗相适的原则,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促进医共体内人员合理轮岗、有序双向流动。新进在编人员户籍关系可留在医共体牵头医院所在地,人事档案由牵头医院或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要,按规定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2.完善薪酬激励机制。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合理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医共体单位完善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办法,以岗位为基础,绩效为核心,打破医院、层级和身份界限,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薪酬分配要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及基层医务人员倾斜,合理拉开差距。适当提高下沉到基层的医务人员收入水平。鼓励对医共体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3.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强“三医”联动,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建立“总额预算管理,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工作机制,引导医共体合理诊疗、科学控费;医保基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提高总额控制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探索实行医共体内共济调节使用总额指标。建立医保报账比例提升后财政有效补偿机制,完善合理超支分担机制(方案另行制定),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群众负担不增加。推广按病种支付、层级差异化支付、恢复期向下转诊连续计算起付线等调控手段,引导医共体合理诊治,主动控费。探索适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按照国家和省药械采购政策,探索建立医共体内统一采购账户、统一用药目录、统一采购配送、统一采购价格、统一支付货款的采购方式。
4.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的路径,医保部门要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合理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调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积极性。
(四)促进资源协同利用,实现服务共同体。
1.统筹集约配置资源。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医共体内实行行政、业务、后勤、物流配送等机构内部统一运行,对相关职能要设置专门部门统一管理,做到规章制度统一、技术规范统一、人员培训统一、业务指导统一,真正形成“一盘棋”格局,切实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加强医学影像、心电诊断、临床检验、病理检验、消毒供应、远程会诊等医疗服务中心建设,实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实行医共体内部床位、号源、设备的统筹使用,实现资源共享。
2.畅通双向转诊路径。完善医共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功能定位,制定医共体县镇两级诊疗目录,制定医共体内部、医共体之间和医共体向外转诊管理办法。建立基层首诊、急慢分治、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双向转诊绿色通道。需上转的患者,基层首诊医生主动与上级医院联系;上级医院病情稳定的患者,可根据康复情况直接转诊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允许上级医院制定药物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实现上下级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协同联动。引导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并可开具不超过2个月的长期用药处方。探索医共体牵头医院取消门诊输液的试点,引导轻症病人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在医共体内执业,医务人员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3.强化全程健康服务。
(1)强化全民预防保健。医共体要把公共卫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动融入医共体建设发展,强化专业指导,推动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切实提高医共体区域内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居民健康体检,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扎实做好基层儿童保健、妇幼保健和计划免疫工作,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和恶性肿瘤病人健康管理,有效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2)强化签约服务。将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医疗资源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完善签约医生团队结构,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与专科联动、签约医生与团队协同、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工作机制。家庭医生团队根据签约居民的健康状况和实际需求提供分类分层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优先预约服务、优先转诊服务等,建立针对普通人群和慢病患者、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菜单式签约服务包,全力推动精准签约,动态服务,全面提升签约群众的获得感,提升签约服务的吸引力。
4.提升信息服务水平。推进医共体内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融合,互联互通,促进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的连续记录。推进医共体资源配置、业务经营、质量评价、财务分析、效率监测等数字化运行。鼓励医共体全面建成互联网医院,开展远程专家会诊、远程紧急会诊等远程医疗服务;提供分时段预约、在线支付、检查检验结果推送、部分常见病和慢性病线上复诊、线上开具处方与药品配送等服务;开展慢病、母子健康、老年疾病等在线服务管理等。推广人工智能技术、可穿戴设备和基于大数据的医学影像、病理识别及疾病辅助诊断等支持系统的运用。
(五)统筹核心要素资源,实现发展共同体。
1.加强医共体能力建设。按照“高精尖优”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强牵头医院重点学科、专科和专病建设,打造县域危急重症诊疗中心,提升核心医疗技术竞争力,做强牵头医院。统筹规划发展医共体其他成员单位临床医疗技术,防止牵头医院一家独大造成新的发展不平衡问题。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根据人口结构变化、群众疾病诊治需求,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标准,因地制宜差异化发展,重点加强老年医学、儿科、口腔科、眼科、中医、康复等临床科室建设,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与服务能力匹配的相应级别手术。
2.发挥专项资金效益。根据医共体建设发展需要,依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原渠道足额安排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补助资金,做到医共体发展必须的资金来源有保障、可持续。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医共体服务常住人口总额预算,由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年初预拨经费,绩效考核发放。
3.统筹解决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债权债务,盘活发展要素资源。探索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医共体人头总额预算,统筹管理和使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鼓励探索以群众健康意识增强、慢性病干预效果显现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方式方法,医共体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率。用好用活中央、省基本药物专项补助等财政资金,使财政专项资金促进医共体发展效益最大化。
4.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医共体内部财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设立财务管理中心,具体承担医共体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价格管理、资产管理、集中核算。牵头医院为三级医院的医共体要单独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共体要落实专门岗位,加强医共体经济运行管理。加强医共体内审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按照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允许医共体内闲置设备设施流转到急需的医疗卫生机构。盘活医共体国有资金使用效率,医共体成员单位提取的事业发展基金,统筹用于医共体医疗业务技术发展,形成抱团发展格局。
(六)落实监督监管职责,实现责任共同体。
1.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医共体要组建医疗质量管理中心,负责成员单位医疗质量安全控制。医共体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方面要执行统一标准,建立医疗质控管理体系,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牵头医疗机构承担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医疗质量监管,重点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技术操作,逐步实现医共体内医疗服务质量的同质化。
2.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医共体的绩效考核标准,以公益性为导向,突出职责履行、医疗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人才培养、医德医风和群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加大对基层服务能力、健康扶贫等体现公益性的考核指标权重。考核结果与医共体管理团队的任免和奖惩挂钩,与财政补助、薪酬总量挂钩。加大行业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力度,建设清廉的医共体,形成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责任共同体。鼓励邀请县域外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对医共体改革试点工作进行综合监测评价。
三、时间进度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5—10月)。根据省、市有关精神,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组织学习、考察各市州、区县先进经验,制定泸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0—11月)。召开泸县医共体建设试点动员部署会议,做好政策培训与宣传,凝聚医共体建设共识,形成合力推动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12月)。按照医共体实施方案要求,同步启动泸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和泸县中医医院医共体的实质性运行。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月—2021年12月)。开展医共体建设工作实施情况总结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不断修改完善运行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医共体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的突破口,是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地落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措施,是提升全民健康素养的生动实践。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高度,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协调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完善保障。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履职尽责,要加强制度供给,创新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薪酬等管理方式,推动建立符合医共体特点的管理体制和组织形式;要正确引导舆论,宣传推广经验,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协调解决医共体实施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三)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抓好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工作,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要建立以区域就诊率、基层就诊率、服务能力、医疗质量和费用、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群众健康改善和满意度等为核心的医共体工作评估标准,加强督导。县政府将此项工作推进情况纳入重要督查事项,定期进行跟踪和通报,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具体、推诿扯皮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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