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扬2018年度见义勇为群体的决定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11-21 15:25:49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扬2018年度见义勇为群体的

    

泸县府发〔201922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2018年,全县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在国家、公共利益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时,英勇无畏,正义凛然,挺身而出,以实际行动践行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谱写了新时代的正气歌。他们是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平安泸县的践行者,是时代的英雄,是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的楷模。

为弘扬正气,倡导和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推进平安泸县、和谐泸县建设,依照《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规定,决定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群体卢祥坤、聂华平、陈吉舟予以表扬和奖励。

希望受表扬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见义勇为的表率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他们为榜样,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增强社会责任感,努力营造人人关爱见义勇为人员、参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泸县2018年度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群体名单

  

泸县人民政府           

20191119日           

附件

 

泸县2018年度有突出表现的

见义勇为群体名单

 

卢祥坤,男,汉族,19667月生,家住嘉明镇双河口村六组,勇救落水儿童。

聂华平,男,汉族,1981年6月生,家住嘉明镇双河口村六组,勇救落水儿童。

陈吉舟,男,汉族,19657月生,家住嘉明镇双河口村五组,勇救落水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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