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泸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泸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
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泸县府办函〔2019〕23号
县级有关部门,泸县开元粮食有限责任公司:
为加强对全县2019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国办发〔2018〕61号)及《四川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方案》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泸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落实国、省、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各项部署,组织实施全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解决大清查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文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毕 学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郑光明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熊方金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成 员:王守富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
刁启辉 县财政局副局长
田 力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余文凤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杨志强 县农发行副行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郑光明同志兼任。
协调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不再另行发文。协调小组完成此次大清查任务后按规定报批后撤销。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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