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国税地税机构改革涉及规范性文件 执行问题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国税地税机构改革涉及规范性文件
执行问题的通知
府发[2018]26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平稳有序推进我县国税地税机构改革,确保改革后税务机构的合法性和执法统一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要求,县政府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涉及的国税、地税职责和工作,自国家税务总局泸县税务局挂牌之日(2018年7月20日)起,由国家税务总局泸县税务局及所属税务机构承担。
上述规范性文件需调整的,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泸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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