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泸州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泸州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实施办法》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17〕328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泸州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附件:http://www.luzhou.gov.cn/zw/zcfg/szfwj/lsfbf/content_3373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