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无偿划拨泸县人民法院福集人民法庭及法医技术综合楼用地的批复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无偿划拨泸县人民法院福集人民法庭及
法医技术综合楼用地的批复
泸县府函〔2017〕316号
泸县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无偿划拨泸县人民法院福集人民法庭及法医技术综合楼用地的请示》(泸县法〔2017〕35号)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省政府(川府土〔2016〕173号)批准征收的土地中,划拨2690.3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予泸县人民法院新建福集人民法庭及法医技术综合楼项目,土地用途为科教用地。具体四至边界以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红线图坐标为准。
二、该地块无偿划拨予泸县人民法院。
三、请你院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泸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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