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苟治权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苟治权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泸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任命
苟治权同志为泸县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
苟治权同志泸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苟治权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泸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任命
苟治权同志为泸县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
苟治权同志泸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