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苟治权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9-12-11 00:00:00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苟治权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泸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任命

苟治权同志为泸县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

苟治权同志泸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