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05-11 15:18:20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

通       知

泸县府办发〔2012〕7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不断满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对公路运输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领导

公路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路容路貌和安全畅通是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是经济建设的客观需要。路政管理是保护路产路权,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充分发挥公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先行作用的重要措施和保障。目前,全县公路路政管理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爱路护路意识不强,违反公路法律法规和侵害公路路产路权行为不断增加,沿路损坏公路及其设施、开山采石等现象日益增多,车辆严重超限超载,在公路控制区内违章修建各类建构物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等,大大降低了公路的通行能力,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公路效能的正常发挥,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加强公路路政管理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路政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加强路政管理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路政管理及超限超载专项治理领导组(名单见附件)。各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人员,落实责任,扎实抓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二、严格要求,全面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一)加强公路建控区管理。在公路两侧修筑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须到县交通路政管理部门审批。县交通路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考虑公路改扩建等因素,结合公路长远发展规划,从严审批,一律不准突破“最低控制红线范围”(以下简称“红线”);公路建筑“红线”范围内的建构筑物,一旦国家建设需要,必须立即无偿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县交通路政管理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拆除,一切费用及后果由产权单位或个人承担。

(二)加强涉路工程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标牌。确需设置的,要报经县交通路政管理部门批准,并按标准制作安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因兴建水利工程、通信设施或其它建设工程必须占用或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的,必须报经县交通路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且建设单位需按不低于原工程技术标准及时修复并缴纳有关费用。

(三)加强公路环境综合治理。县交通路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公路环境综合治理,督促运输煤、砂等易抛撒、易遗漏物质的车辆采取防护措施,不得污染和损坏公路,否则按相关规定承担清理费用、赔偿损失。

(四)严厉打击涉路违法行为。县交通路政管理、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对各种破坏公路附属设施、侵害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三、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一)健全机制,部门联动。按照全国治超领导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立足源头、标本兼治,依法严管、联防联治,规范行为、追究责任”的总体部署和《泸县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继续从县公安部门抽调治安、交警人员,与县交通运输部门相关人员合署办公,建立治超长效机制,从严治理超限超载行为,有效维护路产路权,延长公路使用寿命,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县交通路政管理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入宣传路政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在全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充分理解并积极支持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三)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和行业管理”的要求,各司其职、主动工作,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制定方案,认真开展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四)加强督查,强力推进。县路政管理及超限超载专项治理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领导组办公室要整合力量,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力推进路政管理工作。


附件:泸县路政管理暨超限超载专项治理领导组成员名单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泸县路政管理暨超限超载专项治理领导组成员

名      单


组  长:刘光明(县委常委 副县长)

副组长:邝小波(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世忠(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邓万平(县发改局副局长)

先丽萍(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雪红(县监察局副局长)

艾  洪(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谢永珍(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绍权(县住建局副局长)

唐挚斌(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文杰(县林业局副局长)

杨金辉(县文体广电影视局副局长)

邵龙波(县安监局副局长)

李泽坤(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  刚(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先小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胡孝军(县交通运输局路政大队大队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唐挚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电话:0830-8188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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