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段波等6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泸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任命:
段波同志为泸县档案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冯富平同志为泸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陈晓波同志为泸县公安局玄滩派出所所长;
卫德平同志任泸县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明确为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魏祥华同志泸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施剑波同志泸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职务;
冯富平同志泸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陈晓波同志泸县公安局云龙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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