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施小莉等3名同志免职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施小莉等3名同志免职的通知
泸县府人〔2014〕23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泸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免去:
施小莉同志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陈二春同志泸县经信局副局长职务;
黎明同志泸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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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施小莉等3名同志免职的通知
泸县府人〔2014〕23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泸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免去:
施小莉同志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陈二春同志泸县经信局副局长职务;
黎明同志泸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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