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泸县府发〔2015〕6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泸市府发〔2014〕31号)对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虽然已取得较大成效,但监管任务仍然艰巨繁重,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总量较大,食品药品案件呈高发态势,食品药品安全基础仍显薄弱,制约食品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已成为媒体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个别、局部问题甚至容易酿成重大的公共危机,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民生大事、发展工程和政治任务来抓,增添措施,狠抓落实,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监管有力、协调有序、治理有效,最大程度保障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县长为主任,相关副县长为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充分发挥其综合监管、组织协调的抓手作用。县食药安委下设办公室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县食药安委日常事务。各成员单位也要及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狠抓责任落实。一是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实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抓、抓具体,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的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和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等责任,切实做好食品药品监管的人财物保障工作;三是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并适当提高考核权重;四是各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部门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堵塞监管漏洞,着力解决监管空白、边界不清等问题;五是在强调监管责任的同时,必须要强调企业主体责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严查重处,并适时曝光。
(三)加大监管力度。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以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为引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狠抓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治理、问题大整改,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加强“行刑衔接”,充分发挥县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作用,狠抓大案要案查处,有力地震慑各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源头治理,县农业、畜牧部门要推进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强对饲料、农药等投入品的监管,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场,严控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消费领域。
三、夯实基础、扎实工作,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各镇(街道)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关键力量,是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是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最终落实者。要确保各镇(街道)办事有机构、监管有专人、工作有经费、执法有手段、后勤有保障,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
(一)切实加强基层监管所建设
强化基层监管力量。机构改革后,基层监管人员编制严重不足。玉蟾街道辖区内监管对象近3000家,监管任务尤为繁重,需及时调配监管人员,完善相关硬软件条件,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
稳步推进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按照泸市府发〔2014〕31号精神,确保在2016年底以前全面完成全县20个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两室一台一厅”设置办公用房,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和执法装备,并通过市政府考核验收。对达标的监管所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补助5万元(市财政补助60%、县财政补助40%)。
(二)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体系建设
按照市政府食品药品“五级监管”体系工作要求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作模式,结合我县实际,在各镇(街道)指派协管员1名,专职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三)着力强化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切实强化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充分发挥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优势和作用,兜牢监管网底。在村(社区),由村(社区)干部兼任协管员;在社(居民小组),由社长(居民小组长)兼任信息员,负责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及一次性就餐100人以上、500人以下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备案督导等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体系,最大程度防范群体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大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一是加大抽检工作力度,增加抽检覆盖面,通过抽检发现问题,强化监管,堵塞漏洞。二是提高检验检测工作能力。泸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即将落户医药产业园区,泸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拟与其进行整合,因此,要加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人员培养力度,提高检验检测中心功能水平,真正发挥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服务行政监督和食品医药企业发展的双重作用。
四、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强化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一)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办案流程,规范执法程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推行政务公开。结合“法律七进”和食品药品领域重点突出问题整治,强化食品药品宣教引导,普及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共治格局。加强资源整合利用,积极搭建食品药品电子信息平台,建立食品药品追溯体系。
(二)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和风险监测工作。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水平。强化风险监测,对抽检和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定期组织研判,深挖各种显性和隐性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三)积极创新监管方式
针对目前食品药品监管现状,结合区域实际,深入思考、积极探索,努力寻求建立监管新模式。一是基层食药监所联合执法。现已在全县设立7个片区,实行组长负责制,通过同一片区2—4个监管所联合执法形式,弥补目前执法人员不足和执法震慑力不够的问题;二是分级分类监管。积极推行分级分类监管新模式,进一步明确县、镇、村监管责任和监管重点,使监管力量与监管对象相匹配,优化监管体制;三是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四是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行业自律,推动成立食品行业和药品行业协会,并充分发挥其业内号召力。通过协会的自律行为,减轻监管压力,形成社会合力。加大曝光力度,一方面不断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依据监管情况,将食品药品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等级,对信用等级属失信、严重失信的企业,在电视台、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公示和曝光;另一方面,对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根据其违法行为性质轻重和社会危害性大小以及整改情况进行曝光,特别是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加大曝光的频次和力度,形成强大威慑力。
泸县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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