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启富等4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泸县府人〔2008〕14号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启富等4名同志任免职务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泸县人民政府县长朱华的提请,经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决定:
任命:
李启富同志为泸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包蓉同志为泸县统计局局长。
免去:
王树章同志泸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熊发贵同志泸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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