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泸县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8-14 17:45:15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泸县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泸县府办发〔2015〕127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为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应急委议事和管理机制,加强单位之间协同配合,整合应急资源,形成合力,完善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协调应急委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掌握分析全县突发事件的形式和特点;

(二)讨论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三)指导督促全县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四)全面掌握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共同协商、解决全县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林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局、县环保局、县文体新广局、县安监局(县煤炭管理局)、县食药监局、县委群工局、县畜牧局、县质监局、县气象局、团县委、县委维稳办、县政府人防办、县政府外事侨务办、县政府应急办(县防震减灾办)、县政府金融办、县政府新闻办、县城管局、县民宗办、人行泸县支行、泸县银监办、县公安交警大队、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隆纳高速交警二中队、武警泸县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77148 部队、国网泸县供电分公司、国网四川泸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移动泸县分公司、中国电信泸县分公司、中国联通泸县分公司、泸州川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川港天然气公司、兴泸水务集团泸县分公司、中国人保财险泸县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泸县分公司。各成员单位需明确1名分管领导,同时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席会议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实行每半年召开一次,确因工作需要和各成员单位要求,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也可临时召开。

(二)联席会议议题由县政府应急办提出,并提前告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需拟提交联席会议讨论事项,需提前一周报送县政府应急办。

(三)联席会议结束后,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给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四)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四、有关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对联席会议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本行业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参与会议,并认真落实会议议定事项。

(二)各成员单位要把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经验作为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存在的不足之处,从而制定改进措施。

(三)县政府应急办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联席会议顺利召开。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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