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0-29 16:30:49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泸县府发〔2015〕36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现将《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泸县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9日


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泸县新型城镇化建设综合改革工作,发挥扩大内需、带动消费的引擎作用,根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4—2020 年)》、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以及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泸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精神,抢抓深度融入泸州一体化、同城化发展以及云龙等镇列入四川省百镇建设试点镇等重大机遇,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大力破解瓶颈、突破藩篱,加快形成主导产业突出、竞争优势明显、功能布局合理、空间发展有序、辐射带动周边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聚力打造泸州北部重要的多式联运核心区、产业功能区、城市拓展区和新型城镇化改革试验区。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力争在全市率先探索出可行的城乡发展一体化、多元化可持续城镇化投融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行政管理高效和行政成本降低管理机制。

——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到

2017 年,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加快,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到 2020 年,全县城镇化率达到47%。

——城镇化格局更加完善。“一主一副五极多节点”新型城镇化体系不断完善,到 2020 年,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20平方公里。县城、集镇结构更加完善,县城辐射带动作用更加突出,城镇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产业支撑作用显著增强。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显著成效,主导产业品牌化、特色化程度明显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发展,产业支撑能力、带动就业增收和人口集聚能力显著增强。

——城镇生活和谐宜人。城镇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就业、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基本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城镇发展和管理更加人性化。

——城镇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创新在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等关键领域取得突破,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三、主要任务

(一)以产业支撑全域新型城镇化建设

按照“产城一体”思路,推动一二三产业互动、城乡经济相融,着力打造泸州市“两化互动、三化联动、统筹城乡”示范区。

——强化产业支撑。加快构建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传统优势产业为支柱,现代服务业为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的区域产业体系。重点发展现代农业、白酒、现代医药、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现代金融等产业,同步发展建筑、房地产、农副产品加工等其他产业。以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创业,让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住得下、留得住,实现产城融合发展。

——加快园区建设。以泸州国家高新区医药产业园为载体,大力发展生物制药、现代中药等产业,聚力打造百亿医药产业集群。以华夏龙窖白酒产业园为载体,构建绿色原料定向生产、绿色食品精深加工、绿色商品品牌营销的绿色食品工业体系,转型打造百亿食品产业集群。以临港经济园为载体,构建医药化工、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区,仓储物流加工贸易区,生态旅游功能区,创新培植百亿临港产业集群。以泸州空港经济园云龙8平方公里区域为载体,构建“四中心一通廊”,建设航空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加工贸易中心、仓储物流配送中心、电子商务中心和沿港城大道有机疏散、功能互补城市通廊,积极发展现代空港产业集群。

(二)探索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以科学规划为引领,综合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因素,编制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推进规划设计一体化。编制并实施“多规合一”全域规划,打造全域泸县。编制深度融入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和泸州一体化发展的专项规划,完成县城地下管线规划、风景区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完成相关二级场镇、新村规划的修编工作,实现城镇建设、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多规”融合,基本形成县城、集镇、中心村三级规划体系。

——推进设施建设一体化。坚持基础设施建设先行,注重与产业布局、城镇发展、对外开放相协调,扩大规模、完善网络、健全功能、优化结构,不断提升基础设施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能力,推动全县加速融入泸州一体化发展。

——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快健全覆盖城乡、普惠可及、保障公平、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公共服务网络布局,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推进资源整合和设施共建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责任分担机制,扩大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规模,加快公共服务各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争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三)探索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普惠公平、主体多元、科学设计原则,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成本共担、协同推进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基本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基本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进一步完善财税制度。争取中央、省、市级财政加大对泸县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县级财政保障公共服务支出的能力,逐步实现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大体相当。逐步推行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规模及标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分别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相挂钩的“三挂钩”政策。规范土地财政为税收财政,合理分配土地转变用途后的增值收益。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衔接制度。探索农业转移人口的农村社会保险向职工社会保险过渡的方式,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政策和管理制度,维护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在城镇接受教育的体制机制。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创建成果,优化县城、建制镇校点布局,改善教学设备设施,加大优秀教师培养力度,充分满足城乡居民的教育培训需求。完善民办教育发展机制,引导民间资本、社会投入参与教育发展。

——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扶持民营医院的健康发展,加快完善城乡基本公共医疗体系建设,推进分级医疗制度建设,满足不同层次需要。

——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加大科技应用和成果转化力度,继续完善文化服务设施,努力实现公共文化体育全覆盖,不断满足群众文化和健身需求,促进文化事业产业化、多元化发展。

——完善统筹城乡发展的就业扶持政策。适时修改和完善现行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失地或无地失业的农村劳动者,可与城镇失业人员一样,办理失业登记。统筹城镇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就业。鼓励征用地单位和其他工商企业吸纳安置失地农民就业。加强县城、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三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加强面向城乡、惠及全民的就业服务网络建设,免费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公共就业服务。

(四)探索多元化可持续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推广政府和社会合作的投融资模式,提高政府性资金使用效率,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发展金融服务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拓宽融资途径,推动城镇建设可持续发展,实现资源永续利用。

——提高政府资产和资金使用效率。积极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积极盘活资产、优化资源潜在价值、筹集城市建设资金。统筹整合各类政府性资金,灵活运用直接补助、贷款贴息、投资入股等方式,加大对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市政设施等的扶持力度,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培育和增加稳定税源,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可持续的资金支持。

——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壮大金融服务业,发挥财政资金撬动效应,健全考核引导体系,激励金融业加大对工业、服务业等实体经济扶持力度,创建良好的金融生态,促进金融业和实体经济双赢发展。

——创新拓展融资渠道。借助省市投融资平台,提高镇级融资能力。借助泸县汇兴公司,与交投集团、铁投集团、上海中昆集团等公司接触,融资城镇建设。借助泸县产业发展基金、医药产业发展基金,对城镇重大项目建设,探索政府基金以低利率方式支持建设。

(五)探索行政管理高效和行政成本降低管理方式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全面简政放权,引入社会管理主体,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管理成本。

1.全面简政放权。

——全面清理县级部门权力事项。推行权力清单管理制度,动态调整县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编制、公布调整后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并在行政权力平台上调整、运行。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编制县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指导镇(街道)清理、编制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及时承接省、市政府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按照省上的要求,取消、下放行政许可项目。

——下放部分行政审批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承接能力,结合试点镇的请求,依法将项目管理、经济管理、城镇管理等方面的县级审批审核权限,下放给试点镇统一到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处理运行。

2.合理配置机构和人员编制。

试点镇根据自己的产业特点和功能定位,按照设置科学、布局合理、服务高效的原则,在农林牧水、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推行大部门管理体制,合理设置体现地域特色的事业机构,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严格控制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数量,根据工作需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3.创新城镇管理模式。

统筹推进基本医疗、基础教育、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速社区综合体建设,着力打造便民惠民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提升城镇综合管理能力,提高城镇建设管理水平,降低行政成本。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动

成立泸县新型城镇化建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整体部署,重点研究决定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落实工作等。县级各部门、试点镇要把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由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人员专职负责,在方案制定、工作部署、建设项目、财力投入、干部配备等方面给予倾斜。

(二)强化政策统筹

加强部门之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衔接配合,推动人口、土地、资金、住房、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改革政策和举措形成合力,落到实处。要把农民市民化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改善、城乡环境整治、社会事业进步等有机联系,统筹推进。

(三)开展试点示范

全县率先在县城和云龙镇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大胆先行先试,务求实效,为全县全面推进城镇化取得经验。

(四)强化要素保障

县委、县政府对试点地区实行要素保障。整合交通、建设、水利、教育、卫生、环保等部门项目资金,开辟多元化投融资渠道,确保项目正常推进。加强土地保障。实行示范试点建设项目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单列。加强相关要素保障。科学调配水、电、气、人才等资源,优先满足试点项目需要。

(五)强化工作落实

完善目标考核体系,把试点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重点督办事项,明确工作名称、内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专项督查督办。健全项目推进机制,实行试点项目领导负责制度、通报问责制度、问题交办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工作落地,确保试点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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