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食品安全“五级监管”体系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7-24 16:07:49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

食品安全“五级监管”体系责任规定(试行)的

通知》的通知

泸县府办函〔2014〕7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食品安全“五级监管”体系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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